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陈德亮 禹亚光)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红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5458.59元,陪护费2420元、误工费2710元、伙食补助费450元、车损495元、交通费300元、停车费100元共计11983.59元,因王某已先行支付2000元,故王某应赔偿张某9983.59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迫于法院压力,被执行人王某于2016年2月14日交到红旗法院赔偿款2000元,迟迟不肯再来法院交款。在红旗法院执行局向其下达传票和执行通知书的情况下,王某才于7月21日又来法院交赔偿款4000元。之后就再也不说来法院交款一事。然而,红旗法院的执行干警决心将此案的赔偿款执行到底。
于是法院就向王某下达了强制执行书,并告知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这下王某害怕了,当天9月12日便又来法院交了赔偿款3204元,说是剩下的780元确实没钱了。
法院干警看出了王某不想再交“零头”的用意。可由于王某的一而再,再而三拖欠,申请执行人张某已对他失去了“信任”,坚持一定要王某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还款。
“不是没钱赔偿了吗?”执行局李法官看了一下王某继续道:“那就把你的手机拍卖顶款吧”。一听说要把自己的手机进行拍卖顶款,王某觉得这样太不合算,连忙说:“还是叫我交现款吧”。于是速忙给家人打了电话,一会儿家人便把钱打入了他的微信里,并由王某随即将所剩的780元转入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手机里。
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圆满执结了。
民警介绍,9月24日上午9时许,老人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要他一天之内将“苹果手机”的尾款3600元打至一银行账户,不然他全家的性命安全可能受到威胁。
7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剩余11万元及利息。
7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剩余11万元及利息。
日前,随着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最后一次竞价,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唯一豪宅以 250余万元的价格被驿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拍卖。
日前,随着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最后一次竞价,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唯一豪宅以 250余万元的价格被驿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拍卖。
翟某驾车在人行横道上碰撞了过马路的宋某,造成60多岁的宋某受伤住院,事故认定翟某负全责。除去保险公司赔付部分外永城法院依法判决宋某赔付10万余元。
2012年7月,钱某向李某进借款50万元,二人约定一个月后返还,可钱某并未按约还款。2015年8月,双方又协商延期两月后返还全部本息,若未按期还款将支付违约金。
2013年底,被执行人栗某、赵某夫妇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被执行人夫妇以其共同所有的位于新乡市某小区的房产作为抵押,并由新乡市卫滨公证处进行公证。因被执行人夫妇迟迟未能还款,2016年1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借钱逾期不偿还,法院判决又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态度强硬的“老赖”郭某,突然主动来到新乡卫滨人民法院要求和解,原来,他的房子被查封要拍卖了。近日一起借款纠纷案得以执结。
10月17日,拿到执行案款的申请执行人刘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双手连连道谢。
近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标的10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案标的100余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太感谢你们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现金,手都是抖的。”10月12日,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申请人赵某执结一起标的额为50余万元的案件,申请人激动地告诉执行干警。
9月13日上午,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法官收到被拍卖的执行车款并将执行款当场交到申请人手中,申请人拿到执行款时连声道谢。
邙山脚下,似火石榴挂满枝头;黄河南岸,人潮涌动共襄盛举。9月22日上午,荥阳市第十三届河阴石榴文化节在高村乡刘沟村石榴广场盛装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