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齐慧)继“春雷行动”、“夏季雷霆”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新乡县人民法院再次启动“秋季风暴”专项活动。被执行人吕某长期“躲债”外地不履行判决义务,9月15日晚,执行法官将其纳入“秋季风暴”首批执行案件名单。
经过实地走访摸排,发现吕某已长期离家,居住工作在新疆,很少与他人联系,为了避免案件陷入僵局,促使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通过村委会联系到了吕某的父亲,讲明来意,耐心进行普法教育,并释明拒执后果。吕某父亲深受教育,改变了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偏见,当场表示尽快联系儿子,做通工作,早日缴纳执行款。
9月21日,受到父亲教导的吕某,因远在新疆,路途遥远,无法亲自到庭,经执行法官同意,吕某委托朋友来到法院,代为缴纳了2万余元执行款,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10月2日清晨6时,内乡法院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集结执行队伍,来到该县城关镇南园村被执行人余某家,将长期欠钱不还的余某逮个正着。
男子因盗窃三次被判入狱服刑改造,出狱后仍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并带着女友和九零后的儿子一起盗窃钱财,害得儿子年纪轻轻就因盗窃入狱。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夏小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男子因盗窃三次被判入狱服刑改造,出狱后仍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并带着女友和九零后的儿子一起盗窃钱财,害得儿子年纪轻轻就因盗窃入狱。襄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夏小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男子因盗窃三次被判入狱服刑改造,出狱后仍然执迷不悟,不思悔改,并带着女友和九零后的儿子一起盗窃钱财,害得儿子年纪轻轻就因盗窃入狱。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最终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李某(夏某女友)、夏小某(夏某儿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10000元,并责令三被告退赔被害人所有经济损失。
2017年9月19日中午,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在拒执罪和黑名单的双重威慑下,为了不影响儿子当兵,被执行人刘某将4万元执行款交给了申请人曲某。
2017年9月14日,平舆法院执结了一起母子债务纠纷案,看着在母亲面前低头认错的儿子,执行干警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了下来。
9月14日,朱先生终于拿到属于儿子的赔偿款,为了表示感谢,他向执行干警王磊送来锦旗。
9月6日,卫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时,因被申请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调解书,被依法拘留并罚款。
因儿子致残同学并诱发其精神分裂症,做父亲的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对法院的判决充耳不闻。2017年9月7日,中牟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王超吉决定拘留15日。
没钱履行法律义务,却让儿子上了一所价格昂贵的私立学校,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关执行措施,严惩老赖失信行为。
民警说,我市户口办理工作规范规定,6岁以下儿童变更姓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父母书面申请;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被申请人户口簿;户口簿不能显示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张荣今年已经77岁了,育有子女6人,想来应该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光景。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张荣今年已经77岁了,育有子女6人,想来应该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光景。
家住新乡县的何老太、王老汉年逾七旬无人赡养,法院虽判决两儿子应负相应赡养义务,他们却东躲西藏不惜离婚逃避义务,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强力执行化解老人赡养难题,保障老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