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魏新涛 宗珂)2017年7月31日下午,辉县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将4.2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正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的申请人孟某手中,孟某夫妇及同在医院住院的病友均为法院干警的温情执法所感动,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
牛某、穆某借到孟某现金5万元,经催要未还。孟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和解,牛某、穆某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1万元,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4万元。但牛某、穆某二人未按期履行。孟某于2017年2月1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经多次执行,二被执行人分两次履行案款8000元,余款虽承诺尽快履行,但一直未履行。7月28日下午,执行人员将牛某传唤到法院,责令其履行义务,但牛某一味推拖,毫无履行诚意,承办人韩道利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决定对将牛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对牛某进行拘前体检,在送达拘留所办理拘留手续时,思前想后的牛某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要求与朋友联系送缴案款,请求暂时先不要关押。在拨打多个电话,牛某的一个朋友赶到了拘留所,同意代牛某履行。随后,执行人员押着牛某与其朋友一道来到某商业银行取现,因存款数额不足,其朋友又通过支付宝交清了余款。牛某在全部履行4.2万元执行款后被释放。全部手续办完后,已是下午七点多钟。因当天是周五时间,执行人员决定周一上班后通知申请人孟某领取案款。
7月31日(星期一)一上班,承办人韩道利通知孟某前来领取案款,孟某称,因丈夫生病在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自己在陪护,无法过来。得知这一情况,韩道利同志想到孟某目前肯定急需用钱为丈夫治病,决定将执行款尽快送给孟某。当天下午,执行三庭庭长李如吉与韩道利同志专程来到卫辉一附院,将4.2万元执行款送到了申请人手中。
以人为本,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始终是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秉持的一项原则。在“敢转争”活动中,他们敢于担当,立足本职,高擎法律利剑,严惩老赖。同时,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为民、便民意识,不断贴近与申请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交流,以润物无声的付出展示着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崭新姿态、司法温情。
9月1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某企业在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调解后没有主动履行义务,被法院强制扣划款项,维护了28名职工的合法权益。
8月27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来了一位愁容满面的女子,她说明了来意。她叫李某,今年47岁,2016年因一段失败的感情被诉至法院,今天是主动来交执行款的。
2017年8月,当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时他紧张地说:“法官,再给我点时间,我把钱凑齐打到冻结的银行卡里,千万不要给我上黑名单。”
唐某今年近五十岁,是土生土长的息县人,多年来一直靠着给人装修包工过活。2014年认识了朱某,因朱某需要装修一个店面,两人便签订了装修合同。同年9月合同完工后,朱某仍欠部分余款未给付。多次讨要,朱某也只是给唐某出具了一张16万元的欠条,一直不提还钱的事。
毋某、张某等9名人员是焦作市某机器厂员工,但某机器厂解除了与9名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此,9名员工与某机器厂产生劳动争议。经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焦作某机器厂支付9名申请人赔偿款共计18万元。裁决生效后,该机器厂拒不履行,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破解执行难号角吹响后,今年来,内乡法院执行员梁万欣面对执行案件大量上升、执行压力增加、执行活动督察、案多人少矛盾,理清工作思路,始终以执行结案为抓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5次参与部署、指挥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诉前化解、执结案件1032件,被该院评为优秀执行员,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9月6日,在外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出现在河南省社旗法院执行局,把剩余的9000元执行款双手呈递给执行干警,请求干警解除对其三轮车的扣押。
2017年3月6日,潢川法院依法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高消费行为,对其实施信用惩戒。5月26日,王某某被通知参加了潢川法院涉特殊主体履行义务敦促约谈会。
2017年3月6日,潢川法院依法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高消费行为,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郭某因借贷纠纷被法院判赔孙某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还款,孙某申请强制执行。谢晓磊多次联系郭xx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郭某一直拒绝还款,并举家外出务工,同时更换了联系方式,谢法官多方打听均未郭某消息,遂依法将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谢谢你们了,吉利法院真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近日,家住孟津县会盟镇的董某在其家里接过吉利法院干警送去的5000元执行款,满怀感激的说到。
“谢谢你们了,吉利法院真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近日,家住孟津县会盟镇的董某在其家里接过吉利法院干警送去的5000元执行款,满怀感激的说到。
8月29日,秋雨绵绵,为早日将案件执结,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与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开等一行四人来到息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亲自督办、协调执行疑难案件。
8月23日,潢川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申请人陈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员陶炳礼手中。
许某原为中牟县某医药公司职工,后因病治疗,在家休养。其间该医药公司改制,并以花名册没有许某为由,不再接收安置许某入职,同时不再为其缴纳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