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大队执行员李自卫接到举报电话称发现了4年前的案件被执行人曹某,执行110迅速出警带回了这名女“老赖”曹某。
这是一起在雇佣关系中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李某受雇于马某为曹某修缮房屋时摔伤造成骨折。原告李某将马某和曹某告上法庭,赔偿其医疗等费用。这起案件2013年已结案,判处二被告承担原告的相关费用,判决生效后二被告迟迟不予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雇主马某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在原告受伤后称没有能力履行义务,已被拘留。
被带回的第二被告曹某情绪激动,哭泣不止,曹某辩称与马某系亲戚关系,马某是为其无偿干活不属于原告的雇主。且在原告受伤后将原告送医治疗,自己家里现在情况实在困难,也没能力赔偿原告损失,拒不在讯问笔录签字。执行员李自卫一再向被执行人曹某做工作,一方面一审判决后被告上诉已经被中院驳回,证明了判决的合理合法性,被告曹某必须依法要履行补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告诉她拒不履行的严重性,拒不履行判决将构成拒执罪被依法拘留。法律面前只看事实证据,只有履行义务才能免于法律的制裁。
经过一下午的思想斗争,被执行人曹某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承诺尽快履行义务,最终与原告家属达成了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张艺)
6月30日上午,巩义市打击拒执犯罪警务办公室成立揭牌仪式,在巩义市人民法院举行。巩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兆甲,巩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宝安,巩义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卫锋,巩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魏丰刚等领导出席,巩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朝阳主持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