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离婚后的个人房产被前夫借住后出租,进行了近五年的夺房“拉锯战”却无果而终。案件判决后,前夫还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迟迟不履行,郑州的张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8月16日下午,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租户李先生从涉案房中搬出,张女士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2006年,因感情不和,张女士同前夫王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婚内财产进行了分割。第二年,张女士借钱在郑州西郊购买了一套118平米的两居室期房。交房后,张女士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
2009年,前夫王某找到张女士要求借住该两居室。张女士同意后,王某在两居室内租住至2012年9月,随后搬离并将该两居室出租,租金供个人使用。
发现王某将两居室出租后,张女士多次找到王某要求其返还,王某却同她玩起了“人间蒸发”。
无奈之下,2017年1月,张女士将王某告到了惠济法院,请求判令王某返还房屋。
经审理,2017年3月,惠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王某返还原告张女士的房屋。
判决生效后,王某以工作忙、需要租户协助等理由迟迟不履行腾房义务。2017年7月,原告张女士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王某向执行法官保证会于8月11日前将房屋腾空。
但8月11日上午,执行法官带着张女士验收房屋时,发现租户李先生仍在内居住。执行法官遂向李先生详细说明了事件经过,并告知其不应再向王某支付房租,并应尽快从两居室内搬出。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析理,李先生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还多次通过电话劝说王某应正视法院的生效判决,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
8月16日下午,李先生从张女士的两居室中搬出,这夺房“拉锯战”终于圆满落下了帷幕。
执行法官提醒,近年来,其处理的发生在亲友之间的财产纠纷呈上升趋势,而由于此类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多属于关系不错的“熟人”,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往往碍于面子不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材料证明,也没能及时留存短信、录音等关键证据,往往在维权时会面临尴尬。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即便是亲戚、朋友之间,也要注意及时定下协议、明确约定、留好证据,从而在纠纷发生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市民在租赁房屋时,要积极查明房屋的产权状况,并尽量房屋所有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对租赁面积、租赁期间、租金支付方式,一方违约后的责任承担等作出清楚明确的规定,从而有效避免自身财产遭遇不必要的损失。(鲁维佳 许文聪)
8月17日一早,执行法官赵学福接到尚女士电话赶到派出所,将徐某带回法院。” 听说要拘留,徐某松了口,表示愿意先支付1万元抚养费,但申请执行人尚女士没有同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罗子君离婚后潇洒转身,同前夫陈俊生互不纠缠,勇敢开始了新的生活。执行法官还多次通过电话劝说王某应正视法院的生效判决,并向其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
洛阳市已婚男子小军(化名)回乡偶遇同村女子小花(化名),交往中发展成情人关系,这段见不得人的恋情让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小军妻子小兰(化名)愤怒不已,在小军承诺“以后不来往”的保证后,小兰却发现他们依然秘密保持来往,多次争吵无用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
洛阳市已婚男子小军(化名)回乡偶遇同村女子小花(化名),交往中发展成情人关系,这段见不得人的恋情让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小军妻子小兰(化名)愤怒不已,在小军承诺“以后不来往”的保证后,小兰却发现他们依然秘密保持来往,多次争吵无用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
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腾房,被执行人有的玩起了失踪,有的抗拒执法,还有的索性让家中妻儿、老人住进涉案房屋,8月15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执行案件。
对财产案件的执行是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难点,而标的物为房产的执行尤为艰难,因为这往往意味着需要强制“腾房”。
7月5日八点,确山县人民法院出动警车六辆,执行干警和法警共23人,赶往双河镇街西武某家中,强制武某腾出房屋。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7年7月5日八点,确山县人民法院出动警车六辆,执行干警和法警共23人,赶往双河镇街西武某家中,强制武某腾出房屋。这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执行一批群体腾房案件时,把理说透,把法释明,以情感人,原本不愿搬迁的10家商户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工作下全部如期腾房。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执行一批群体腾房案件时,把理说透,把法释明,以情感人,原本不愿搬迁的10家商户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工作下全部如期腾房。
近日,新蔡法院对一所长达十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所涉及房屋进行强制执行,该房屋所有人闫某是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共同被告,今天在新蔡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五个小时的腾房行动下,长达十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案终于尘埃落定。
王某,汝阳县人,58岁。经杨某同意,2004年王某搬至城关镇润安小区居住,该房产为杨某所有。
“房内物品已腾空,现在贴上封条”,这是镇平法院在开展强制腾房专项行动中,又一起成功执行案例。该类案的成功执行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镇平法院开展打击“老赖”执行攻坚活动的决心。
镇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亚海一声令下,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镇平县公证处2名同志的配合下,前往被执行人杨某某处强制执行腾房任务。
近日,新县法院在对一起寻衅滋事案的被告人郑某某、聂某某进行宣判时,比往常增加了一项内容:“禁止二被告人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聂某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导致二人轻伤的法律后果,情节恶劣,二人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