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谷艳伟 实习生 张学锋 通讯员 张洪涛 朱船星)6月28日下午,巩义市司法局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司法局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各镇(街道)司法所长参加会议。
局主任科员周利辉总结了刚刚结束的人民调解培训会,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改红宣读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乔丹传达了省司法厅、郑州市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主要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安排部署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红首先对上半年各镇(街道)司法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司法所所长提出表扬和鼓励,并就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学细悟,提高认识,把好思想的“方向盘”。近段时间,上级部门连续召开会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司法所、各相关科室一定要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感,强力推动此项工作。二是要履职尽责,一抓到底,细耕机制“责任田”。要靠前谋划、经常研究、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逐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三是要多管齐下,全面发力,打好措施“组合拳”。要以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为依托,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以“平安和谐星”中的人民调解多元机制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积累经验,培育亮点,着力打造一至两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示范点。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为巩义市“摘星夺旗创三宜”活动的开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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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推进乡村复兴。
我省乡村振兴中存在诸多“人”的问题:青壮年农民持续流动,“三留守”即妇女、儿童和老的人口结构困扰着乡村振兴;农民群体的利益不断分化、传统农民的“等靠要”、重物质轻精神等观念使乡村振兴难度大。
我国面临的一个新的历史任务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而这个新的历史任务能否顺利完成,主要取决于乡村能否实现全面振兴。
实现乡村振兴,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既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不忽视普通农户。
今年年初,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把这盘大棋走好。7月5日,习近平同志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走好乡村振兴这盘大棋,需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城乡融合与乡村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破解“三农”问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还需明确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旅游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把农耕活动与休闲农业、传统农业文明与现代乡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
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河南农业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农业农村农民全面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河南特色的乡村振兴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