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不好意思,这么早打扰你了,我是赵某,我在新疆买不了火车票回家了,家里出点事情要急着回去,我让朋友等你们一上班就把钱交到法院,我是不是还完钱了,就能下黑名单?” 早上不到7点,荥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凯就接到被执行人电话,希望尽快履行判决书义务,一次性缴清1万元案件款,请求法院将其尽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而在“黑名单”发威之前,赵某一直处于无法联系状态。
2017年6月,荥阳法院受理了张某某申请执行赵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赵某应支付张某某欠款10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赵某财产线索进行“四查”,未发现赵某有任何财产,随后又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赵某到庭履行生效文书义务,赵某一直推脱,还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依法将赵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失信惩戒、限制其高消费等。最近,赵某因家中急事需从外地赶回荥阳,买不到飞机票、火车票,这时赵某才知道着急,主动联系法官,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很快,赵某便托朋友到法院送来10000元案件款,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法官有话说: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者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等方面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同时会被限制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入住高级酒店等高消费,大大压缩了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失信被执行人除非全部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法院才会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回归正常生活。(端木叶婷)
为进一步打击拒执行为,营造强大舆论氛围,西峡法院与当地电视台联合策划制作《民生与法》专题节目,开设“老赖曝光台”,定期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息。
2017年3月27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财产案件,被告人徐长鸣(化名)在失信黑名单的威慑下,主动履行7万元的退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