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刚上班没多久,一名当事人急匆匆的来到执行法官买鹏姚办公室。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刘,是买法官承办的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由于做生意,急需乘飞机前往新疆洽谈业务,但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无法购买机票,甚至连高铁票也无法购买,意识到后果严重性的刘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交清欠款。
执行卷宗显示刘某与宋某就原材料之间的货款欠款形成纠纷,本院经审理判决如下,判令被告河南某牧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宋某款项458450元及逾期利息,被告刘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对法院生效判决书置若罔闻,不理不睬,宋某于2017年10月30日向荥阳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向该公司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纳入失信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但信函均被退回,也拒不接听法院电话,于是执行法官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十多天后,由于要到新疆谈生意的刘某买飞机票被拒。生意也因此泡汤,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急忙忙到法院要求尽快还款。
执行法官对刘某说,荥阳法院查控系统已查明你们账户有大量资金,贵公司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却消极执行,已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收到执行通知书且上面有执行法官联系电话却不主动联系,对法院判决视同儿戏,对法律没有敬畏,难道非要等尝到苦果后才知道法律的威严吗?刘某积极承认了错误,保证从今往后绝对尊敬法律权威,严肃认真看待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做一个守信守法的人。
做生意向来是诚信为本,欠钱事小,失信事大。当法律的棍棒指到头顶时,逃避不是办法,唯有积极解决面对,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才是唯一的出路。(端木叶婷)
合同到期后信社多次催要,皇某、王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牛某等人也未尽到担保义务。信用社依法向法院起诉,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付女士与王先生本是夫妻,后因感情破裂经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2006年,家住息县的小雪经人介绍认识了日本人小田,爱情随之而来,2010年10月,二人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移居日本。
12月26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胡某家属关于其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私自藏匿财务,并把财务抵偿给其他未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债权人,虽然后来追回财务,履行义务,取得申请人谅解,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时某某与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荥阳市法院于2014年4月24日判决李某某向时某某支付货款1.0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初,时某某向荥阳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荥阳市法院立案执行后,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李某某限期履行义务,李某某对此毫不在乎,并以个人无财产为由仍拒不履行。
2017年12月18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强制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被执行人某村委会在判决生效后未主动履行义务,被法院强制实施划拨措施,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口口声声说没钱的被执行人韩某,面对法院拘留决定书蔫了,赶紧打电话让家人送钱,一个小时内,执行款8225元如数送到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顺利执结。
无视法院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日前,栾川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鲁先生,不好意思,你已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听到售票工作人员的话,鲁某一下子慌了。马上要与领导去外地办事了,要是买不到票及时赶到就把工作耽搁了,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11月2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办理情况。鲁山县法院自今年11月15日起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2013年8月,胡某向原告冯某借款20000元,借款期限1个月,并出具借条一份:因做生意急需用钱,今借到现金20000元,借款为一个月,到期未有能力偿还,由担保人陈某偿还。这笔借款时隔近四年之久,原告冯某多次催要均无果,后得知借款人胡某因做生意破产,无还款能力。无奈之下,冯某将担保人陈某诉至法院。
11月13日,于某在执行局办公室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连道谢:“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这才刚申请执行没几天,你们就把钱要回来了!”
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判决生效,杨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改善当前执行环境、破解执行难,荥阳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4日上午9点在荥阳市植物园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