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申请执行人李某与中国人保财险郑州分公司在新密市人民法院签订了一份特殊的保单。2014年9月,张某因开饭店向李某借款8万元。该饭店后来因经营不善倒闭,张某也就此不见踪影。后李某将张某诉至新密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张某偿还李某8万元本金及利息。但张某一直逃避执行,法院也无法查到张某的去向及其财产线索。得知新密法院与人保公司联手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后,李某一大早就赶到新密法院,与人保公司签订保单,花500元保费悬赏5000元追查“老赖”张某下落。这是该院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后签订的第一份保单。当天,共有4名申请执行人签订了悬赏保险。
新密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新密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新方式,与中国人保财险郑州市分公司合作在郑州地区率先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即申请执行人首先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待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申请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通过缴纳少量保费,就可以由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在保险期间内悬赏失信被执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如在保险期间内有举报人提供相关线索,则由保险公司依照悬赏公告和合同约定向举报人支付赏金。
该制度的推行,有利于法院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有利于践行司法为民,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有利于提高悬赏透明度,促进流程规范化。同时,可以降低申请人支出成本,借助平台拓宽发布渠道。形成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的执行联动新格局。
据了解,新密法院是郑州市最先推行悬赏执行措施的法院。新密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称,“执行悬赏保险”将大大降低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成本,特别是那些经济条件较差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悬赏保险”帮助他们以小额保费撬动大金额的赏金,更有利于激发社会力量查找“老赖”及其财产的积极性。(鲍志刚 冯培扬)
11月28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再次走进民主路第一小学,协商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小学生赠送法律学习漫画书,受到学校师生的欢迎。
11月26日深夜11点半,平顶山市石龙区两名“老赖”到宝丰县城一家洗浴中心消费,令他们想不到的是,刚进门就被石龙区法院执行干警撞个正着。
11月27日,河南省社旗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该县产业集聚综合服务中心为84名农民工兄弟送去执行款。
近日,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为期一周的“执行攻坚”大练兵,主要对执行干警耐力体力、队列行进、擒敌拳等进行专项训练。
“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司法问题之一。鲁山县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着力破解“执行难”,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778件,执结 2254件,执结标的额 2.1亿元。
近日,鹿邑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陈某和张某婚约解除后,张某在36000元“彩礼款”上和陈某打起了“太极”。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张某的母亲保证她会替女儿归还,然而还款日到了,张母却不愿执行,执行干警紧追不舍地对张某进行思想攻势,11月25日,在其弟弟的担保下,张某尽快履行了法律义务。
为切实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问题,近期许昌法院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于11月中旬开始,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专项活动。
“鲁先生,不好意思,你已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听到售票工作人员的话,鲁某一下子慌了。马上要与领导去外地办事了,要是买不到票及时赶到就把工作耽搁了,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丘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通报表扬。
2016年4月,任某某向黄某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任某某未还,黄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任某某偿还原告黄某2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是任某某并未履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任某某未果。
1月23日下午,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商城县城关派出所电话,说一名拒执罪的上网追逃人员杨某已被控制住,需要法院执行人员前去接洽。
11月27日,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几经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拿出了全部赔偿款并当场给付,该案由此划上了圆满句号。
11月24日,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回车镇,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
“执行难”究竟难在哪?这个问题基层一线的执行法官最有发言权,多数人认为,一是被执行人难找;二是被执行财物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