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白勇的不懈努力下,被害人家属与肇事方车主曹某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共获赔19万元。
2004年9月份,被告曹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紫金山有南向北行驶至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时,将骑自行车沿路行驶的被害人王某撞伤,后曹某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经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依法认定,被告曹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004年10月份,被告曹某投案自首,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书,管城法院刑事案件附带民事判决认定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由于被告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管城法院于2005年下达了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但执行法官白勇并没有放弃,这些年不断从侧围打听被执行人曹某的消息,终于在2015年11月份得知被执行人曹某的下落,并发现了曹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随即联系到受害人家属,并告知该案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法官依法将曹某拘传至法院,从情理上与被执行人进行了沟通,让其从情感上考虑被害人家属的苦楚,劝其尽可能给予充分赔偿,被执行人曹某不但不听劝告,反而跟执行法官耍起了心计,称自己目前没钱,就连住所也是租的房子,执行法官根据执行笔录,对曹某提供的住所信息进行了核实,通过物业方得知,该住所的房产在被执行人妻子的名下登记,曹某当场无话可说,执行法官趁热打铁,随即告知曹某如果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拒不履行的,将面临的法律严惩和以后对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曹某终于表示愿意调解,并打电话通知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受害人家属潸然泪下,这泪水既是这么多年来的委屈和难过,同时也是对执行法官的无限感激。至此该案终于画下了完满的句号。(张敏)
日前,唐河县毕店镇综治办成功运用远程视频监控配合县交警大队破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难题。
2013年的一天晚上,司机樊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郑密路某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将正在路边施工的巩某等三人撞到,致巩某当场死亡,另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樊某驾车逃逸。该事故经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樊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日前,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雷霆出击,科学布警,两天之内迅速侦破两起严重交通事故逃逸案,两名肇事司机均被绳之以法。
2017年11月8日早上,襄城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刚开始上班,当事人李某就拿着锦旗送给工作人员,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有效调解,让他在短时间内拿到了赔偿款。
一起交通责任事故,通许县被执行人章某三年两次拘留都不“悔改”,与干警要么“躲猫猫”、要么“对着干”,当通许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再次讲明如若继续“对抗”下去,将会构成拒执罪,直接移交公安机关时,章某才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
10月23日,家住孟庄镇路固村的曹某某和四子女一道,从辉县市人民法院领取了其爱人王某某生前应得赔偿款4.8万元,同时领得执行和解所确认的后续赔偿款7万元。一起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纠纷,就此落下帷幕。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通畅。近期,开封市公安局宋门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通过分析2016年以来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约谈相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并依托大队交通事故曝光平台,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大警示”、“大教育”、“大曝光”、“大排查"活动,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0月26日下午,河南省公安交警总队举行第 22 个“交通违法曝光”新闻通气会,会议通报了2017年河南省发生的22起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主体责任(即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情况。
“这位民警同志说的对啊,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10月9日11时左右,在开封市黄河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的一个事故现场,围观事故处理的群众们纷纷为民警何涛点赞。
为提高民警处理突发性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9月24日下午,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卫生部门和特警、治安等相关警种开展突发重特大事故安全演练活动。
南京鼓楼区盐仓桥广场附近一个路口,距路灯放行还有18秒,一辆电动车突然冲出等待线。与此同时,一辆大客车正在通过路口,与电动车侧面相撞。骑手倒地,车后座的外卖箱破裂,便当盒撒落一地。
任某申请执行李某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焦作中院作出的(2015)焦民三终字第00266号民事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自觉履行,申请人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16日上午,襄城县交通事故处理一体化中心门口异常的热闹,迎来一支舞蹈队。原来是9月15日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李某,为了感谢调解员高效率调解,在两天之内为当事人化解纠纷使其得到有效赔偿,特意邀请舞蹈队一起来给调解员们送锦旗。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首次公布互联网外卖企业交通事故“黑榜”,上半年南京共发生涉及外卖送餐电动车各类交通事故3242起,造成3人死亡,2473人受伤。
9月13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为更加方便、快捷安全地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供优质服务,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升级期间,郑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处理等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因系统升级全部暂停,时间为9月14日18:00(周四)—9月18日8:00(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