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已经凌晨1点30分,窗外的秋雨依然绵绵不断。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内仍然灯火通明,执行干警正在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案,这已经成为执行干警工作的常态了。
2014年11月8日某酒店用品行负责人李某诉被告某商务大酒店负责人王某买卖合同一案,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设计制作某商务大酒店印刷品,合同总价款58999元,被告于合同签订之日预付1万元,剩余货款于产品验收合格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被告于2014年12月11日经验收合格后说资金紧张,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承诺五日内结清余款48999元,约定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管城法院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原告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管城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联系查找,最终将王某依法拘传到法院,被执行人王某态度表现极差,极不配合,一直僵持不下,但是为了能够尽快化解矛盾,执行干警耐心疏导为其释法明理,直至凌晨一点多被执行人王某才通知家人将执行款送到法院。
自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以来,为落实好该项工作,管城法院执行局专门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全体干警想方设法、全力攻坚,力争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坚持日常办案、案款清理两手抓。一方面确保日常工作时间不能减少,要求不得占用正常办案时间,确保2017年执行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坚持以问题导向,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为引领,及时调整优化办案资源,统筹安排工作时间。同时,为了不影响执行干警日常办案,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利用工作日晚上和周末,展开终本案件清理工作、案款清理录入工作及卷宗整理工作,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长期以来忠于职守,鞠躬尽瘁,在司法、普法的道路上不断奋进前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赢得了百姓的认可和称赞。(张敏)
10月16日,一名长期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在被郏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后立马服软,主动联系家人将案款交到了法院。
10月12日,睢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立莹一行赴白庙乡赵河口村走访帮扶对象,调研、指导精准扶贫工作。
内乡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法官深入该县鄂沟村小学,在宣传执行工作的同时,为在校师生送来一顿丰富的“法律大餐”。
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当地拘留所建立联动机制,成功执结多起案件。
10月8日,是国庆、中秋双节假日的最后一天,也是镇平法院执行局组织的“双节行动”的收官之战。
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邓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放弃休假和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迎着风雨,踏着泥泞,抓捕那些长期躲避履行义务的“老赖”。
10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马某和李某来到西峡县人民法院将执行案款85000元交到承办法官手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10月14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带领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小英、党组成员赵彦峰深入到彭营镇田营村,分别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完善建档立卡,落实扶贫政策,切实将温暖带给贫困户。
10月12日至13日,新县人民法院分批次组织帮扶干警58人先后到贫困村沙窝镇刘湾、油榨村贫困户家中开展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对贫困户进行政策培训。
继“春雷行动”、“夏季雷霆”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新乡县人民法院再次启动“秋季风暴”专项活动。被执行人吕某长期“躲债”外地不履行判决义务,9月15日晚,执行法官将其纳入“秋季风暴”首批执行案件名单。
10月12日早上5时许,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商水成功抓捕一名逃避多月老赖。
10月13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在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行消费维权社会法庭揭牌仪式。
9月21日至9月29日,淮滨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秋季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第一波暨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打响秋季执行风暴的战斗号角。
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当地拘留所建立联动机制,成功执结多起案件。
2015年,被执行人史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令史某支付原告欠款91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史某拒绝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