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记者 乔雯 实习生 王娅茹 通讯员 刘亚锋 文/图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是新时代构建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回应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法律需求的重要手段。中牟县司法局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变化,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青年路街道居民朱鹏(化名)长期痴迷赌博,对家中孩子不管不问,在再次向母亲吴立琴(化名)要钱未果后,朱鹏怒火被点燃,将电器家具打砸了一通。面对此种情况,吴立琴心中充满了无奈,听闻司法所可以解决家庭纠纷,便专程到中牟县司法局青年路司法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制定调解方案,于2020年7月18日前往当事人家中化解矛盾,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向朱鹏释明其行为的危害性和不恰当性,经过教育,朱鹏深刻认知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承诺改掉赌博恶习,好好照顾孩子和家庭,得到了母亲吴立琴的原谅,矛盾当日得到化解。
2020年以来,中牟县司法局将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各司法所日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制定司法所绩效考核加强被动督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促进主动作为等方式,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处理调解案件467起,调解成功445,调解成功率95.1%,有力提升了人民调解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凸显了人民调解的重要作用。
今后,中牟县司法局将继续秉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和法治原则,不断拓宽视野、提高站位,积极推动理念、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便民利民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中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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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21时许,偃师市人民法院第三执行团队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将欠下巨额债务但始终不予露面的被执行人李某予以司法拘留。
2020年7月20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团队执行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案件的申请人为周某甲,被执行人为周某(周某甲的父亲)。按照法院判决,周某应每月支付给周某甲300元抚养费,直至周某甲年满18周岁。但调解书生效后,周某一直未给付周某甲抚养费,无奈之下,周某甲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日,河南某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黄某在拿到许昌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欠款100万元时,握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燕金钊的手激动地说道。
7月15日,建安区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利用调解机制与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联合给力,共同调解成功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7月17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及时化解了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加剧升级。
“你们有求必应,天不亮就帮我们解决问题,谢谢你们帮我挽回了经济损失……”7月10日中午,漯河市民杨先生一行三人专程来到漯河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黑龙潭派出所,将一封感谢信交给民警。
近期,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诉调工作站,化解了李某和沈某两家因为收割2垄小麦产生的纠纷。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鑫现场办公,找准民纠纷案件的问题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半天时间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
7月17日,家住汝州市风穴街道程楼村王楼贫困户60多岁的韩大爷,谈起人民医院医护人员上门为自己和老伴健康指导的经历,感动不已,连声道谢。
近日,邓州市公安彭桥派出所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并成功调解一起长达35年的土地纠纷,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