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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只因做了这个动作 结果把人家的车给撞了

2020-07-09 16:35:58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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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记者 乔雯 实习生 王娅茹 通讯员 胡云峰 张玉明 文/图

2020年4月1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中牟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中牟县安惠街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轿车被追尾。据报案人称,他是早上6点多将车停放在那里,然后到工地上班,下午4点听工友说他的车被撞了,这才跑到现场查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白色轿车左后部被撞,旁边只留下几块碎片,不见肇事车的踪影,经现场调查走访,也没能找到目击证人。为尽快查明事故真相,事故民警调取了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该起事故发生在2020年4月16日上午9时57分左右,肇事车是一辆豫E牌照的银灰色标致车。

事故民警经过对豫E牌照银灰色标致车信息查询,找到了车辆入户时登记的电话,但该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通过查询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在中牟辖区出入比较频繁,但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这辆车似乎人间蒸发一般,没有一点信息。原本该起事故是一般逃逸事故,车损也不大,所以民警就多次尝试与车主取得联系,劝驾驶人投案自首,但一直无法联系上车主。期间也曾两次到车辆所属地查询,均未发现肇事车辆。

2020年6月25日是端午节,事故民警认为过节了,肇事司机应该会回家。于是民警奔波200多公里,再次来到肇事车辆登记的地址安阳市滑县某村庄。办案民警刚到车主的家门口,就发现肇事车在家门口停着。这次民警才放心地走进车主的家中,但令民警失望的是车主并不在家里。经询问其家人,称车主去了外地。于是民警通过对其家人做工作,找到了肇事车钥匙,依法将车辆进行暂扣,并让其家人通知车主尽快到中牟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2020年7月7日,肇事车驾驶人来到了中牟县交警大队投案。经讯问,该驾驶人姓冯,现年49岁,是安阳市滑县人。在讯问过程中,冯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冯某交代,事发当天他在中牟县的一个工地打工,那天他从附近的一个村庄出来,刚到路口时觉得有点口渴,就伸手去拿副驾驶上的水杯,谁知水杯盖还没有拧开,车辆突然失控,就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小轿车上。当时看到周边也没有人,就抱着侥幸心理,倒了一下车就跑了。之后他就把车开到了滑县,本想避避风头,看看情况再做打算,结果警察还是找上了门。

后经协商,冯某与受害方达成协议,赔偿了受害车主的损失。中牟交警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冯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中牟政务新闻热线:17603853366 投稿邮箱:84663380@qq.com)

文章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 责编:刘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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