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记者 乔雯 通讯员 王发明 李歌 文/图
车辆加油要去加油站,这是基本常识,可却总有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把易燃易爆的油品当做普通商品,不顾安全做起了要命的买卖,打起了贩卖“私油”的主意。此类“私油”质量得不到保障,相关加油设备极其简陋,往往利用普通货车运输、装卸汽油。运输、装卸过程中没有设置任何的消防安全应急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但扰乱了正常的经济市场秩序,也给周边的人民群众带来极大的生命财产威胁。
近日,针对这些非法加油点,中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根据公安局统一部署,依法查处多起非法运输销售散装汽油、柴油、液化气案件,缴获散装汽油、柴油、液化气2余吨,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价值20余万元。
6月13日上午,特巡警大队民警巡逻至某公园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在两台车辆之间忙忙碌碌,鬼鬼祟祟,随即上前询问,发现该男子存在成品油非法经营嫌疑,立即对该窝点进行查处,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同日下午,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大孟镇某村发现一贩卖私油窝点,遂对该窝点查处,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6月13日晚11时到14日凌晨4时,在大队长孙宏杰组织下,副大队长郭李正、田明友带领特巡警大队民警李晓强、马涛在大孟镇附近盘查可疑车辆时,共查获非法运输买卖液化气车辆2辆,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非法运输买卖成品柴油车辆2辆,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通过此次行动,有力规范了中牟县的危险品运输买卖秩序,有效地遏制非法买卖成品油的疯狂势头,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现年43岁,中牟县大孟镇人;犯罪嫌疑人牛某,男,现年27岁,中牟县刘集镇人;犯罪嫌疑人武某某,男,现年34岁,山西省隰县人。6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运输贩卖散装汽油、柴油、液化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中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牛某、武某某已被中牟县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牟警方提醒,非法销售的散装汽油来源不明,质量得不到保障,非法运输汽油的车辆犹如一颗移动的炸弹在城市中穿梭,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广大群众应自觉到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汽油等危险物质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中牟政务新闻热线:17603853366 投稿邮箱:84663380@qq.com)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已依法将被执行人工厂内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10月7日,该院执行法官从申请人处得到线索,被执行人擅自撕毁法院封条,并将其拆卸后准备转卖,为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近期,全省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开展“最美警察”活动,9月14日,尉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张涛不仅对表现好的民警“拍照存念”,发现交通隐患也立刻拍照,一共拍了40多张“工作照”。
11月21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考核组一行3人来到石龙区人民法院,对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安保工作及警务安全保障进行年终考核。
“阿姨,您好,听说您家里有人在武汉工作,今年春节回来没有?您和您的家人每天都量体温没有?身体有没有什么异常?……”疫情面前,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新华派出所自中社区社区民警王聪聪每天逐户排查是否有湖北、武汉返汴人员。自中社区大多是居民区,人口密集,这给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一定的难度,但王聪聪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在这场全民战“疫”的大战场上,古城开封有着很多“全家上阵”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情况,他们牺牲小家,成就大家,时刻与危险、艰辛相伴,他们是携手的伉俪,更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栋梁。特别担心他们会因不注意安全防范而让人扼腕叹息,或者不懂法律法规而误入歧途。”这是9月10日,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刘婧婧,在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近九千名新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时说的一段话。
7月10日,平顶山石龙区公安局召开“热烈欢迎河南警察学院师生到我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欢迎仪式。
2018年12月23日上午9时许,尉氏县水坡乡一位老人子女把锦旗送到尉氏县公安局张市派出所,以感谢该所指导员,被群众称为“最美警察”的靳瑞杰。
12月20日,在接到群众举报信息后,通许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大队长郭海洲亲自部署做要求,副大队长王建军带队一线指挥,八中队和九中队快速行动,密切配合,成功拆除通许县城北关三岔口某公司门前公园内私搭乱建帐篷房两处,收到良好的效果。
11月15日,通许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举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专题学习会。会议在大队长张兰周组织带领下,全体警员进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