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记者 乔雯 通讯员 胡云峰 张玉明
中牟县一叔侄俩开车去喝酒,喝酒前说好喝完酒让别人送的,结果叔叔喝多了,侄子却逞起了“英雄”,开车拉起懵懂之中的叔叔驱车几十公里去接自己的同学,谁知同学没有接着,返回的路上倒是遇上了交警。
4月6日中午,中牟交警梁红凯、雍松强等人,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在辖区梁冯路与省道S223交叉口设卡,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盘查。大约14时01分左右时,一辆小型轿车沿梁冯路由东南向西北行驶过来。或许是驾驶人在道路即将转弯时看到了前方有交警设卡,正常行驶的车辆就突然减速了......
出于职业的敏感,执勤民警马上意识到这辆车有问题,立即跑步上前将该车拦下。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的酒味儿很大,执勤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检测,不出所料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 18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遂将该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乔,现年36岁,是原中牟县八岗镇人。据乔某供述,当日上午,他和自己的一个本家叔叔遇到一块,就想在一块喝点,两人商量后就开着叔叔的车向八岗镇上进发了,出发前叔叔还交代说喝过酒让他在镇上的妹妹将他们送回去。
到了一家餐馆后叔侄俩就喝了起来,在酒席之间,叔叔听到乔某还接到一个电话,是他的一个同学让去接他。席间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一瓶白酒下肚,觉得还不过瘾,就又要了一些啤酒,酒足饭饱后,乔某的叔叔已处于懵懂之中。可喝了酒乔某却来了劲,也没有叫自己的姑姑去接送,就自己驾车拉着叔叔到黄店镇接自己的同学去了。到了黄店后同学等不及已经先走了,他也没能接到,在返回途中看到有交警查车,就想着坏事了,但此时交警已经到了他的跟前。
后经抽血检测,乔某的血醇含量是262.3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乔某实施了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乔某作出了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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