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乔雯 通讯员 胡云峰 张玉明)近一阶段,随着中牟城区的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城区规定区域禁止无牌电动三、四轮车通行,为此,以前在城区流动的电动三、四轮车大量流入农村地区。然而这些车辆在方便广大农民朋友出行的同时,也给一部分人滋生了酒驾醉驾的土壤,自认为这种车不是机动车,不需要挂牌、驾驶证等等,结果却在糊里糊涂中身陷囹圄。
11月8日20时30分许,中牟县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白海军、毛昌等人在冯梁路罗家村路口设卡,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盘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沿冯梁路自北向南驶来,当行驶至罗家村路口附近时,可能是看到了前边有交警检车,行进速度突然放缓,且有掉头嫌疑。凭着职业的敏感,民警断定该车有问题。遂跑步上前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在对车辆检查时,民警发现该车是一辆白色电动汽车,车辆不但没有悬挂号牌,驾驶人还未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还满身酒气,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时,结果酒精含量显示为252.6 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于是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赵,现年48岁,是中牟县黄店镇人。据赵某供述,他是最近才买了这辆二手四轮电动车,平时也不怎么用,就是作为一个代步工具。当晚,他到邻村一个朋友家里吃饭,他想着开电动四轮对喝酒应该问题不大,于是,席间他就和朋友推杯换盏的喝了起来,不知不觉中已经半斤白酒下肚,酒足饭饱以后,在朋友家里稍作停留,就开车回家了,没想到路上就遇到了交警检查。
后经抽血检测,赵某的血醇含量为23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赵某实施了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赵某作出了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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