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乔雯 通讯员 丁柯)金色九月,秋风送爽。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联合中牟县教体局、河南省青少年自我保护委员会,在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第六期“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
9月19日上午,“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在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正式启动。活动由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小卉主持,中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局长王国恩、中牟县刁家乡党委书记姬会杰等出席,河南省青少年自我保护委员会《成长红绿灯》组委会主任关小胜、中牟县刁家乡中心学校校长刘永铭等应邀参加。
在启动仪式上,中牟县教体局局长王国恩发表致辞,高度评价了县检察院一直以来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所做的工作,并对县检察院积极投身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表示由衷感谢。
中牟县教体局副局长吴玉杰宣布了“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系列活动开展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6月20日,历时9个月,包括“法治进校园”走访、宣讲、巡查活动,“春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活动,《成长红绿灯》百部普法微电影公益进校园活动三项活动内容。
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长丁海江在讲话中介绍了该院自2017年4月份联合县教体局会签“检校共建”实施方案以来,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社会效果。并提出下一步该院将以本次系列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教育部"1号检察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的“法治进校园”走访、宣讲、巡查活动,来增强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为青少年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启动仪式最后,中牟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帅兵的精彩法治讲座为本次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治讲座以“防性侵、防欺凌、净环境、保安全、护成长”为题,以案释法,案例详实生动,释法透彻明晰。高帅兵向同学们讲解了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校园多发案件的罪名定义和危害,引导同学们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提高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系列活动是中牟县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和教育部“1号检察建议”的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检校共建活动向纵深开展,不断提高全县中小学师生的法治意识,为助力共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做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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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观念是法治体系运行必可不少的组成部分,与制度规范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基础,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要深入理解法治观念的丰富理论内涵,重点把握其规则观、权利观、公平观、伦理观、主体观,在科学认识当前全民法治观念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塑造法治信仰、健全普法机制、强化制度支持、繁荣法治文化等举措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法治是一个含义相当宽泛的范畴,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既是国家治理方式,又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
实施好这项国家战略,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教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此,应加强健康领域法治建设,确保每个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权益,依法推动健康事业发展。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既需要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文化熏陶,也需要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习近平同志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正是因为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我们党确保了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