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乔雯 通讯员 张玉明 胡云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是人们的共识,然而还是有那么一些人,总是心存侥幸,非要去触碰“高压线”。近日,中牟交警在夜查酒驾过程中就遇到一位来中牟打工的小伙,下班之后和工友进了饭馆喝酒,酒后又开车去会朋友了,结果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6月12日晚上,中牟交警樊铭钟、赵国安等人根据大队的统一安排,在雁鸣大道与平安大道交叉口设卡,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大约21时39分左右,一辆小型轿车沿雁鸣路由南向北行驶,可能是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正在行驶中突然掉头,执勤民警立即意识到该车有问题,就立即将其拦停。当驾驶人打开车窗时,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执勤民警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是126.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于是执勤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回大队做进一步核查。
经查,该驾驶人姓白,现年31岁,系商丘睢县人,据白某供述,他来中牟在平安大道附近一个工地打工没多久,当晚下班以后,闲着无事,就和几个工友就在工地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饭,席间,白某喝了有四两左右的白酒,酒足饭饱时,时间已经到了21点之后,白某觉得还不尽兴,就电话联系了在另一个工地打工的朋友,约好到朋友那里去玩,于是就驾车出发了。白某也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并且两个工地相距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完全可以选择步行。但他却侥幸心里作怪,结果没想到刚上路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后经抽血检测,白某的血醇含量为133.4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中牟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白某实施了刑事拘留强制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白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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