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园里的罂粟花
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 文/图) 2017年4月以来,是罂粟开花的季节,登封市公安局积极号召市民联合开展铲除毒品原植物行动。近日,登封市公安局就在一位市民的协助下,铲除800余株罂粟,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4月27日早上8时许,登封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登封市东华镇背阴坡村一菜地里种植有罂粟。接报后,登封市东华镇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在举报者所说的地点发现了一片种有罂粟的菜地,已开花的罂粟虽没有成熟,但花朵十分引人注目。
罂粟
经过调查,该菜地是东华镇村民马某种植的。随后东华派出所民警将马某抓获,并将马某菜地里种植的802株罂粟铲除。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对自己种植罂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马某因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已被登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被拔掉的罂粟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
【警方提示】罂粟花,又名鸦片花、大烟花、英雄花,其花朵大且艳丽,香气浓郁,被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之一。但罂粟花往往也被视为邪恶之花,因为它是制造毒品的原料。目前正是罂粟开花结果季节,群众如果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5月6日上午,来自邓州市卫校职业学院的近40名青年学生,兴致勃勃地参加了由邓州市公安局禁毒委与省公安局禁毒总队联合举办的禁毒知识自护教育暨毒品原植物参观学习活动。
近期,社旗县公安局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全局民警,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禁种铲毒行动,收到了显著效果。截止4月27日,该局共铲除罂粟2865株,立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办理行政案件11起,行政处罚11人。
3月28日下午,社旗县公安局大冯营派出所民警在下村巡查中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3月28日下午,社旗县公安局大冯营派出所民警在下村巡查中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因相信食用罂粟可以治病,便在自家老宅子院里的空地上播撒罂粟种子非法种植罂粟。近日,卧龙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5月17日上午,河南省舞钢市公安局铁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及时发现野地池塘罂粟百余株,当场予以铲除。
5月17日上午,河南省舞钢市公安局铁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及时发现野地池塘罂粟百余株,当场予以铲除。
方城警方抓住毒品原植物即将成熟的时机,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毒品原植物流向社会。
春夏交替时期,正是罂粟生长的旺盛季节,张林派出所高度重视紧紧抓住铲毒的有利时机,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禁种铲毒工作。
近日,开封市公安局杏花营派出所破获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案件,铲除罂粟原植物800多株,犯罪嫌疑人赫某落入法网。
眼下正值毒品原植物罂粟开花结果的旺季,叶县公安局廉村派出所积极开展春季铲毒行动,大力发动宣传攻势,主动出击,走进田间地头查毒铲毒,取得良好效果。
眼下正值毒品原植物罂粟开花结果的旺季,叶县公安局廉村派出所积极开展春季铲毒行动,大力发动宣传攻势,主动出击,走进田间地头查毒铲毒,取得良好效果。
目前正值罂粟开花时节,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开展《关于开展集中铲毒统一行动》工作,河南省舞钢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开展踏查铲毒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正值罂粟开花时节,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开展《关于开展集中铲毒统一行动》工作,河南省舞钢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开展踏查铲毒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12月9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七旬老翁种植罂粟案,被告人方某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