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队在家门口,有人竟借着“近水楼台”暗生歪念,干起“蚂蚁搬家”式盗窃勾当。近日,巩义市公安局米河派出所民警在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抓获一名多次盗窃工地建筑材料的犯罪嫌疑人。
当前,巩义市米河镇正在进行灾后重建,工地上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工人们干得热火朝天,为方便使用,施工建材钢管、钢筋等直接堆放在施工现场,建设工地上到处一派如火如荼的建设场面。然而,米河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检查时,了解到辖区某公司项目工地自6月份以来多次发生建筑材料丢失情况,由于该公司在米河镇辖区内施工项目分布广、跨度大、每次失窃财物比较零散,丢失种类较多,施工负责人无法准确统计财物丢失情况,加之工程时间紧,就未到派出所进行报案。
工地盗窃案件发生不仅造成相关建筑单位财产损失,同时可能影响施工进展,严重影响营商环境,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可估量。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米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深入分析案情,认为工地大多是在一段时间清点建材库存时才发现有失窃的情况,说明盗贼每次盗走建材的数量不多,不易被人察觉。能够多次、少量进行盗窃,说明嫌疑人对米河辖区比较了解,距工地路途不远,且有存放盗窃赃物的条件。在排除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后,米河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工地周边的走访排查。走访中,有群众反映,某小区张某某经常早出晚归使用摩托车往家中运送物品,后来改用三轮车进行运输,且经常在晚上回来,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循线追查,于是暗中紧盯着张某某的举动。
俗话说“捉贼捉赃”,米河派出所民警在张某某居住的某小区内进行蹲点,并化妆对其居住处所进行排查,未发现盗窃的赃物和其他可疑线索。民警迅速转换思路,嫌疑人之所以盗窃其目的在于非法收入,盗窃必销赃,民警通过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逐一排查,在巩义市米河镇某废品收购站内发现有钢筋、钢管等建筑施工材料,经调取收购站内的视频监控,最终确定盗窃嫌疑人张某某。
民警掌握证据后,于当天将张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某(男,59岁,河南省义马市人),长期在米河镇以打工为生,曾因打架、抢劫先后多次被拘留、判刑,张某某自今年6月份以来,隔三差五趁夜色潜入工地,这次偷点钢筋,下次盗点钢管,先后10次在米河镇施工工地实施盗窃,并将盗得的物品转卖给废品收购站,非法获利8600余元。目前,张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为贪图蝇头小利,盗窃施工工地,触犯法律,实在是得不偿失。建筑工地管理单位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工地内部的安全管理,妥善保管设施设备和建材,发现失盗,要第一时间报警。(刘少利)
近日,该局破获一起流窜盗窃案,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全触手可及、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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