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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须当心,莫做诈骗“工具人”

2024-07-10 09:50:5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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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办理贷款”如何成了“参与洗钱”?近期,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破获了一起涉嫌“帮信罪”的案件,几名嫌疑人忽悠两名办理贷款者“刷流水”,进而非法转移涉诈资金180余万元。民警再次提醒,务必擦亮眼睛,远离类似“洗钱”活动。

6月17日,花园口派出所接到一条线索,获悉在惠济区花园口镇一个别墅区内有人涉嫌洗钱,涉及诈骗资金较大。

所长王晓琛当即组织民警进行侦查。经查,民警发现岳某、刘某及张某等人通过他人银行卡转移涉诈资金,大肆进行洗钱活动。

掌握确凿证据后,花园口派出所随即组织民警进行抓捕,先后在周口市抓获嫌疑人岳某,在郑州抓获嫌疑人刘某、张某。

经讯问,嫌疑人岳某供述,6月中旬,他通过网络接受“上线”指使,从老家周口来到郑州,又以安排工作的名义找来张某和刘某,随后根据指令,在花园口镇一个小区内,安排张某两人操作贾某、周某的手机进行资金转移,为此他获利12900元,张某和刘某各获利2500元。

民警又找到周某及贾某。经了解,周某称自己通过网络办理贷款,对方称贷款前期无费用,成功后再收取4%的费用,但办理贷款需要验资手续。于是,她根据指令将自己的手机及银行卡交给张某,并由其操作转移资金30余万元。与周某一样,贾某同样因办理贷款,被岳某等人操作其手机转移资金150万元。

据了解,嫌疑人岳某等人转移的资金,涉及深圳、东莞、衡阳等地被骗群众的百万元钱财。

目前,嫌疑人岳某等3人因涉嫌“帮信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惠济警方介绍,“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惠济警方提醒,跑分洗钱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均可能构成“帮信罪”,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切勿贪图利益而入歧途,一旦触犯法律则悔之晚矣。

文章关键词:&ldquo,&rdquo,贷款 责编:刘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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