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慕嘉烜
“谢谢法官叔叔阿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会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丽(化名)天真无邪的笑容融化在六月的骄阳中显得格外耀眼。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密法院认真开展此项工作,该项工作由城区法庭牵头并具体落实,庭长张聪会立即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经筛查,发现其曾办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受害人小丽可能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张庭长就该名未成年人的情况与民政部门进行联系,驱车40多公里来到小丽家中,详细了解小丽家庭和监护情况,听取他们的诉求和实际困难,向他们讲解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政策。
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儿童本人提出申请却无法提交证明材料的,可由受理单位主动联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为方便小丽家申请该项救助,张庭长一行人紧接着又到当地派出所和相关民警沟通材料问题,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将小丽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孩子的物质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物质保障,还需要温暖和爱,但小丽父亲已经入狱,母亲患有精神残疾。面对此情形,张庭长决定为孩子寻找一名“邻家妈妈”,一行人又驱车赶到当地村委,为小丽精挑细选了一名热心善良的“邻家妈妈”,这位邻家妈妈激动地说:“我又多了个闺女,真好。”小丽看到“邻家妈妈”之后,也开心地拉着妈妈的手,感受来自母爱的力量。妈妈对小丽说:“妞,你在学校就好好学习,回家了我就陪着你,有啥都可以给我说。”看到这样温馨的“认亲”过程,大家内心涌起一股暖流。
新密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深挖细查,延伸拓展,对发现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密切关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积极履职。下一步,新密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困难儿童的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促进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来,让更多处在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得到社会的关注、感受到法院的温度,让新密的孩子们在阳光的普照下茁壮成长。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粽香四溢、艾叶流芳,端午到来之际,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品味传统节日美好精神内涵,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6月20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包粽子活动。
↑于女士发布视频称自家房门被邻居用衣柜封死。于女士视频截图 6月18日,于女士在网络发布视频称,自己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某小区14楼的一套房子,被对门的1401住户用衣柜封住入户门,已报警处理。6月19日下午,中共喀左县委
北京一女子到北京某整形专科医院做“双眼皮”,术后她觉得效果不佳,手术部位还有异物感。于是,她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院方退还3000元医疗服务费。除此之外,还要求法院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大夫。此案经过一审、再审。2023年5月22日,北京市三
北京一女子到北京某整形专科医院做“双眼皮”,术后她觉得效果不佳,手术部位还有异物感。于是,她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院方退还3000元医疗服务费。除此之外,还要求法院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大夫。
6月20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徐佳同时收到了锦旗和感谢信,分别印有“耐心疏导调解,用心秉公办案”“维护百姓权益,彰显公平正义”字样。
强制执行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近日,登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案件,既解决了家庭矛盾,也彰显了执行温度,为未成年健康成长建起爱的堡垒。
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甚至以“躲猫猫”方式逃避执行,近日,登封法院执行局采取雷霆行动,运用司法拘留,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登封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柔性”执行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圆满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拿到案件款的申请执行人拉着法官的手红着眼睛说着:“真的是太感谢您了!”
2023年6月19日下午,上蔡县人民法院西洪人民法庭当庭调解成功并当庭履行一起因多年朋友借款不还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多次借款6000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无果,后诉至法院。上蔡县人民法院西洪人民法庭开庭时结合该案实际情况,围绕着原、被告双方当时借贷合意及原告刘某的多次转账交易记录和被告王某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本着及时化解
6月18日,于女士在网络发布视频称,自己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某小区14楼的一套房子,被对门的1401住户用衣柜封住入户门,已报警处理。6月19日下午,中共喀左县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喀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就此事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全面调查取证,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