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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天调解两案,郑州金水法院巡回审判迎来“开门红”

2023-02-08 18:35:58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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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慕嘉烜

2月7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崔全琪到金水法院驻中国工商银行金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两起案件,不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还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获得了当事人好评,迎来了诉源治理“金水”新模式——员额法官到调解中心巡回审判的“开门红”。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某建设公司在王某处采购大量建设物资,王某将物资交付给该公司后,公司不支付尾款,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一纸诉状”诉至金水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剩余货款82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崔全琪接手案件后,王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崔全琪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保全结果显示,对被告公司账户是足额保全。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崔全琪了解到双方本是长期合作关系,被告多次向其表达了调解意愿。崔全琪考虑到近几年公司发展不易,如果调解成功让原告也能尽快拿到货款,于是决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初期,原被告双方对所欠货款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且原告王某态度坚决,表示对被告公司已经失去信任,拒绝与被告进行沟通。崔全琪没有就此放弃,而是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原告表示大家都不容易,愿意进行调解,以后也可以继续合作。在崔全琪的组织下,双方对过往票据进行仔细核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一、双方共同确认被告公司尚欠72万余元货款未支付;二、原告于协议签订当天向法院书面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账户的冻结、查封措施;三、待冻结、查封措施解除后三日内,支付原告王某25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某20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结清剩余全部款项。至此,该案顺利调解。

 李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在崔全琪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保险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车辆损失费、施救费共计12200元。该案成功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不仅能让当事人尽快拿到赔偿,还避免了当事人申请鉴定、奔波法院等种种繁琐、劳累。

该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金水法院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的良好开端,下一步,金水法院将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庭的职能和优势,继续发力,竭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关键词:调解,公司,崔全琪,法院,当事人 责编:刘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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