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法院  > 正文

【以案说法】治便秘却造成七级伤残 法院怎么判?

2022-11-11 20:29:07   来源:映象网

5034

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慕嘉烜

患者到医院治疗便秘,手术治疗后情况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大便失禁的情况,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医院拒不提供手术相关病历。患者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看看这个案件法院是怎么判的。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原告王某(化名)因便秘到被告某医院住院治疗,门诊诊断为:便秘。王某住院期间,该院为王某进行了手术治疗。2018年12月王某出院时中医诊断为:主病便秘,主症湿热下注证;西医诊断为:主要诊断为便秘,其他诊断为痔。王某出院后至2019年4月,王某多次到被告某医院复查复诊。在此期间被告某医院为原告进行三次门诊手术治疗,但均未让王某签署手术同意书,也没有对手术过程进行记录。三次手术后,王某的病症仍未得到缓解,反而出现大便失禁的情况。后王某多次前往各地医院进行检查、诊疗,医院诊断结果表明,王某术后肛管不能闭合呈开放状态,大便失禁。王某认为医院的治疗行为给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2019年其将被告某医院诉至金水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某医院返还医疗费,并赔偿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4万余元。

诉讼中,王某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组织双方对于鉴定检材进行质证后移送鉴定机构。但由于被告某医院未能提供完整的病历,就现有材料无法对医院方的相关诊疗行为进行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终止鉴定告知书,终止了鉴定工作。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某支付医疗费9000余元。被告某医院不服该判决,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由于治疗结果给王某的生活、工作及心理带来巨大影响,王某多次就其后续赔偿问题与该医院协商,协商无果后,于2022年将该医院诉至金水法院,要求某医院赔偿其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0万余元。诉讼过程中,原告王某再次申请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等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为:王某肛门损伤,现遗留肛门失禁(重度),为七级伤残,并就误工期等给出建议。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某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4万余元。被告不服该判决,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一次诉讼中,原告王某提供的其与主治医生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证明被告某医院对其进行三次手术治疗的事实,法院对于原告王某主张被告某医院的该三次治疗行为予以采信。被告某医院应当提供该三次治疗的相关病历材料。被告某医院的医务人员拒不认可给原告实施三次治疗的事实,且拒不提供相关病历,导致医疗技术鉴定不能做出结论,被告某医院未能完成其举证责任,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原告王某的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应当根据证据情况确定。

在第二次诉讼中,已为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依据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被告某医院应对原告王某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故该案中法院确认由被告某医院对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许多医疗事故纠纷因种种原因不能鉴定或者无法鉴定出因果关系,本案中,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行为没有过失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意味着受害人只需要证明其在就医期间受到损害,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同时也不必证明医院一方的过错,这样便于受害人得到赔偿。

文章关键词:法院 责编:王丽萍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在平安鹤壁建设表彰大会上荣获多项荣誉

    在11月8日召开的平安鹤壁建设表彰大会上,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荣获多项荣誉,该院被授予“创市夺杯”先进单位、嘉奖集体等荣誉称号;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建华被表彰为“创市夺杯”优秀个人、荣获个人三等功!

  •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法院+人民调解”化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增强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互动,共同推动包括涉企纠纷在内的多元化解,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11月9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立案庭的两名干警到示范区综治中心的“燕姐调解室”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使用、对接及与调解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培训,为下一步建立诉前调解案件委派和司法确认机制做好基础工作。

  • 淇县法院:贩卖快递面单 侵犯个人信息 判刑!

    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少人收到快递后的随意丢弃外包装的小动作却容易造成用户信息、住址详情、购物内容等个人隐私泄露,近日,经淇县法院审理,被告人冯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息县法院推出司法鉴定“打包竞价”新模式

    日前,息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司法鉴定“打包竞价”机制,成功将四起同类型评估案件通过竞标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从而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了鉴定效率。

  • 淮滨法院:庭前“闲聊”巧调解 高效化解企业纠纷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淮滨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日前,淮滨县法院金融审判庭通过庭前“闲聊”的方式,成功在开庭前调解一起欠货款15万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为表达对法官的感激,当事人和律师共同来到金融审判庭,将两面鲜艳的锦旗送到庭长吴祥手中。

  • 6天执行到位 罗山法院高效执行助企纾困

    日前,罗山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标的款全部到账仅用时6天,成功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时政要闻

即日起至年底,郑州将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即日起至年底,郑州将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专题

绿化扮靓管城 处处皆可入画 绿化扮靓管城 处处皆可入画

地市风采

视点中国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