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慕嘉烜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张某(化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百万医疗保险,被保险人为张某本人,保险期间自2021年8月15日0时起至2022年8月14日24时止,保险费合计1990元。健康告知显示:被保险人张某属于续保,其续保对应首张保险合同的健康告知适用本保险合同。
2022年3月,张某到河南某骨科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腰椎椎管狭窄、腰椎滑脱。共住院11天,花费医疗费5.3万余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及大额(病)保险报销后,原告支付了2.6万余元。
出院后张某多次向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该保险公司以“原告系患既往症,该情形属于保险免责范围”为由拒不理赔。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金水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该保险公司支付原告张某保险金1.8万余元。
裁判理由
投保人原告以其自身为被保险人与被告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依据合同约定,原告已经缴纳保险费用,发生保险事由时,被告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原告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2.8万余元,根据投保单,一般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额10000元,故被告应支付原告保险金1.8万余元。被告称原告患既往症,但并未提交原告本人在投保前被确诊腰部疾病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故不予采纳。原告主张被告支付交通费及律师费,合同对此均未约定,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能否任意适用免责条款来拒绝赔付。在实践中,保险合同均是采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订立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对此类条款进行说明。在实践中,保险合同中存有大量免责格式条款,但保险人未尽到提示或说明义务的,投保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当保险公司以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免责条款拒赔时,被保险人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近期,墨西哥打定主意,要向美国军火商“讨说法”。
10月21日,国网遂平县供电公司员工在参加该公司开展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后感慨道。
按照《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作风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的通知》精神,潢川县教体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召开教体系统作风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层层传导压力,营造浓厚氛围,以扎实举措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多个国家10月16日表示,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和非欧佩克产油国本月初所作大幅减产石油的决定是出于经济考虑。欧佩克主要成员国沙特阿拉伯强调“完全拒绝”减产出于政治动机的说法。 据阿尔及利亚媒体报道,阿尔及利亚能源部长穆罕默德·阿尔卡卜与
出门时再次扫描“场所码”,并没有“证明出门”的作用,对于密接人员的判定还是需要根据疾控等相关部门的流调来确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潢川县纪委《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作风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的通知》精神,继9月29日召开全县教体系统作风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10月11日下午,潢川县教体局召开作风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问题排查分析会。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波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适逢十一小长假,许多人都规划好了出行旅游或回家探亲,此时自驾出行的朋友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如果异地出险了怎么办?人生地不熟,还要处理后续的理赔事项。实际上,广大车主朋友们异地出险了也不用慌,现在许多保险全国通赔的服务简单又省心,可以放心出行。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条线以案促改暨执行质效推进会,分析研判当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提升执行工作实效,安排部署下一步执行工作。
9月27日上午,漯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技术条线工作暨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推进会,对全市法院前八个月的司法技术工作进行点评,对司法技术条线以案促改工作进行部署。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车上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设立的目的是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