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慕嘉烜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因被告人对民事赔偿部分有调解意愿,最终法官通过“云上法庭”主持调解,被害人与被告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一致意见,被害人当场出具书面谅解书,刑事案件也顺利推进,该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5月,在郑州市某饭店门口,饭店老板张某和烧烤摊摊主李某因合作生意发生争吵并推搡拉扯,张某外甥赵某冲上前用啤酒瓶砸向李某头面部,致李某面部流血受伤。经鉴定,李某面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刑庭庭长耿艳荣接手案件后,她了解到被告人赵某能够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李某的经济损失,被害人李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赔偿,但双方对赔偿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耿艳荣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疫情原因,无法进行线下调解,为了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耿艳荣启用“云上法庭”,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
10月23日上午,耿艳荣通过“云上法庭”连线被害人李某、被告人赵某家属和辩护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对赵某表示谅解。随后,赵某家属通过转账直接赔偿给李某人民币12万元,李某也当场出具谅解书。
10月25日,金水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害人的谅解情况,对被告人赵某予以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疫情防控期间,金水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处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工作,10月27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十月例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勤主持,全体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人员参加会议。
日前,针对秋耕农忙期间易发生矛盾纠纷及各类治安案件等特点,正阳县公安局彭桥派出所迅速处置,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保障了秋耕的顺利进行,使基层调解工作真正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息县公安局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确保辖区社会面安全稳定。
近期,为落实省法院和信阳中院“府院联动”会议精神,有效推进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切实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商城县人民法院会同商城县人民政府在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府院联动工作协调会,商城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何莉、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勇、汪锐及县政府法制复议机构陈前彬等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楠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陈玲莉深有感触地说:“该案的顺利调解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一些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往往拖欠款项多年,且手机号经常更换,导致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准确的联系方式,案件亦迟迟无法进入实体审理,这时候,我们不能盲目适用公告送达,一定要到村组去了解情况,说不定就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近年来,息县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审判执行职能,多举措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息县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位于全省基层法院第47位,信阳市第1位。
近日,新蔡县练村镇村民刘某某将一面印有“秉公办事 依法为民”的锦旗送到练村司法所,以此表达对该所高效调解纠纷的感激之情。这是练村司法所本月收到群众赠送的第三面锦旗。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推进构建执行新模式,建立繁简分流长效机制,实行分段集约制度,成立文书制作快执团队,主要负责向被执行人发出前期执行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网络查控,查询资金状况,两天内根据案件查控情况进行繁简分流。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成功线上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法官与当事人“隔空对话”,打破了疫情对庭审活动的限制,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