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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07-26 17:57:21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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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恒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范红梅、谢松赞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104执恢8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即日履行(2019)豫0104民初150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谢松赞名下车牌号为豫N6278X汽车一辆予以评估(询价)、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办理本案的评估(询价)、评估(询价)报告送达、拍卖裁定送达、拍卖通知书送达等执行过程中相关事宜通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谢松赞、范红梅应于公告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办理有关案件询价、评估(包括摇号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及评估(询价)报告送达、拍卖等相关事宜,相关异议及申请保留对应比例份额也需一并提出。逾期不到即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文章关键词: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责编:王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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