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杨:
本院受理原告朱静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民事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曹法庭32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宋文梅、郭丽鹏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302室
电话:0371—61939610
9月3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韩守华带领执行局20多名干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对龙亭区一处繁华地段KTV进行强制腾空,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执行和解,一场强制腾房风暴最终转化为握手言和,充分体现了法院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
8月31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对以潘前进、朱红光、王啸龙为首的3起涉黑恶案件共41人进行集中宣判。至此,永城法院已受理、因疫情影响积压的涉黑恶案件完成审判清零工作目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0月12日10时起至2020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明路45号院2号楼东1单元12层89号的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赵某某与师某某系朋友关系,双方经常有生意上往来。在师某某因生意周转困难的时候,赵某某伸出援助之手,向其借款96万元。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经赵某某多次催要,师某某拒不还款,赵某某向浚县法院起诉。
9月3日,被执行人马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希望可以主动履行义务,请求法院撤回对其的失信限高的惩戒以及解除对其银行卡的冻结。
襄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助推全院工作开展。
9月4日上午,西峡法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邀请23家企业的法人及企业代表开展面对面交流,听取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党组书记、院长赵曙君出席座谈并发表讲话。
孟亚西: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孟亚西、杜远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豫0104执17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