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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07-27 09:56:23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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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104执344号     

鲁强:

关于郑霞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执3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即日履行(2019)豫0104民初1766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与他人共有的位于二七区金水路60号楼2层14号房产予以评估(询价)、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办理本案的评估(询价)、评估(询价)报告送达、拍卖裁定送达等执行过程中相关事宜通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鲁强应于公告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办理有关案件询价、评估(包括摇号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及评估(询价)报告送达、拍卖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到即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文章关键词:法院公告 责编:刘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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