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法院  > 正文

“老赖”乡间逃跑两公里被抓 妻子报警“求助”

2019-08-12 17:18:20   来源:映象网

5034

2019年8月2日,在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的某片田间地头,上演了这样一幕。

被执行人魏某因长期拖欠赔偿款被申请强制执行,听说法院的人来了,赶紧掏出身上携带的个人物品交给妻子,“泥龙入海”钻入田间,拔腿就逃。参与本次执行工作的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冒着酷暑一起紧追不舍,终于在追赶大约两公里后,将被执行人带回。

“你跑什么?”

“你要不追我我就不会跑”,魏某振振有词。申请人一方在一边气喘吁吁,“累死我了,幸好我是体育老师,累死我了。”

2013年7月25日下午,王某经魏某雇佣从事拉废渣子工作,在一次拉运过程中,因其驾驶的货车刹车失灵,车辆撞击到路边一农户的门柱上,致王某当场死亡。后就王某死亡赔偿问题,2016年7月,王某父母妻子及子女共同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魏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王某生前受被告魏某雇佣从事拉运废渣,双方已形成个人劳务关系。王某作为提供劳务方,在拉运渣滓过程中自身受到损害,魏某作为接受劳务方,应依据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王某无证驾驶未经年检的机动车上路,因刹车失灵车辆撞击到路边一门柱上导致其死亡,是造成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且该车系其自己所有,对该车辆的安全性应当自己负责。王某作为成年人,对自身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6年7月8日,经审理,巩义市人民法院作出本次案件民事判决。法院认为,综合分析其过错程度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魏某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181586.59元。之后,魏某因不服判决,多次提起上诉,终审维持原判。

然而,终审判决以来,魏某一直就赔偿问题进行回避拖延。接到原告要求强制执行的申请后,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直在找被执行人魏某的下落。2019年7月2日,得到魏某在某地出现后的消息后,执行工作人员很快展开了本次执法工作。

参与本次执行工作的法警同志反映:“我们赶到下车以后,当事人说被执行人跑了,当事人是在地里,我们的车开不进去。我就和另一个工作人员一起下车追人,我平时注意训练,每天跑十公里,刚好协助执行人还是练体育的,追了大概两公里,最终把人带回来了。”

正在执行人员刚把被魏某带回车旁时,一辆警车在一边停了下来。

“谁报的警?”

“我,我报的警。”被执行人妻子说道,“我以为是黑社会呢。”

“怎么回事,你没看那是警车吗?”

申请人一方却表示,被执行人是故意的,发现申请人和警车来了想跑,被他眼明手快把对方车钥匙拔了。被执行人一方最终不再反驳。“哎呀!真给我撵恶了!”

出警民警看到执行人员的制服和旁边法院的车,大概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进行简短交流后,出警民警哭笑不得,马上对魏某及其妻子作出了批评教育。“有啥事好好说,你因为这个报警不仅没有意义,也是在浪费警力资源。”

在出警民警和法院执行人员共同的协作引导下,魏某及其妻子交出了被执行车辆等物品,最终魏某也依法被拘留。


文章关键词:老赖,逃跑,妻子,报警 责编:杨文丽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时政要闻

月季花展圆满闭幕  芳华永驻满城香 月季花展圆满闭幕 芳华永驻满城香

专题

绿化扮靓管城 处处皆可入画 绿化扮靓管城 处处皆可入画

地市风采

视点中国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