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法院的安排部署,7月11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上午9:00,金水法院执行局的100余名执行干警分组行动,奔赴各个执行现场。10余家媒体记者在现场全程见证了此次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一:搜查时,近60万元不翼而飞
早上九点半,执行干警们来到今天的第一个目的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的某写字楼内。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17年3月,张某进入河南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百货部经理一职。从入职公司至2018年5月离职,该公司没有与张某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还拖欠张某招商提成和收租提成16000元和工资2225元。张某多次向公司讨要工资未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起诉该公司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补偿各类经济损失56000余元。法院依法支持了张某的诉求。
到达执行现场后,该案执行法官郭宏向工作人员出示了相关证件,并宣读搜查令,现场搜查出现金2万余元。在公司查账时发现,该公司有多笔流水都在财务个人账户上。郭宏决定兵分两路,一边控制住公司财务,一边马上去银行走扣款手续。很快,从银行传来消息,该账户有近60万元,完全够支付案件款,但在银行审核手续后,60万元却不翼而飞,该账户中的钱刚刚被全部转出。
面对这样的情况,郭宏说:“我们通过查账发现,该公司正常营业、正常盈利。对于公司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证据确凿,下一步我们将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执行现场二:老板娘假装客户逃避执行 法官仔细盘查发现线索
2017年4月起,郑州某汽配公司与郑州某汽车维修公司多次发生业务往来,该汽车维修公司由其业务员贾某多次在该汽配公司以挂账方式购买汽车配件,货款一直未结清,汽配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汽车维修公司支付原告汽配公司货款37565元。判决生效之后,被告仍未还钱,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告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从未露面。
7月11日,执行法官姚丽带队来到被告公司,该公司正常营业,姚法官出示了相关证件,并询问了在场人员的身份,除一名女子自称是公司客户之外,其他人员均称是公司员工。姚法官要求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并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出面解决此事,员工声称老板不在,姚法官宣读搜查令后,开始行动。开始搜查时姚法官发现,自称是客户的女子一直未离开现场,且神色慌张,经过仔细询问,该女子承认她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的配偶闫某。身份查明之后,闫某开始百般狡辩,以种种理由推脱还款责任,并且拒不配合法院搜查。姚法官训诫了闫某,并且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闫某最终愿意配合法院搜查。经查,该公司的支付宝、微信、pos机收款全部转至闫某名下银行卡,搜查之后,姚法官将该公司的财务手续带回法院进行下一步核查。
截至到下午4点,本次执行专项活动共执结案件23件、执行到位691万余元、拘留16人、强制腾空房屋4套。(高方方 陈渝颖)
点点滴滴,聚少成多,最终汇集成大爱,为教育事业添彩。民生体彩,一直在路上。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是我们党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让我国人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生活的重大任务。
当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志捷兴冲冲来到濮阳市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的苗木种植场地时,他看到的只有仍在生长期间的园林苗木。
3月18日,南乐县召开食品药品案件查处部门联动机制工作会,建立了由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乐县公安局、南乐县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
近日,濮阳市开发区皇甫办在毫不动摇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民政、小额贷款、惠农“三类政策”落实,全力以赴保民生。
今天,对于各级干部来说,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大势,如何坚定落实好各项民生改革举措,把改善民生推进到更高层次,让老百姓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今后的日子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