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执行立案到成功执结,仅用了三天时间。案件的快速执结,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对执行干警如此神速的结案速度夸口称赞。近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因拖延返还车辆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案情回顾
据悉,原告郑州某重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不锈钢有限公司于2018年分两次签订了两份《某重工产品买卖合同》用于购买两辆洗扫车。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了洗扫车两辆,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171000元定金。后因被告迟迟未向原告支付剩余车款969000元,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车辆。
后经法院判决,解除原告郑州某重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不锈钢板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被告河南某不锈钢板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郑州某重工有限公司洗扫车两辆及车辆合格证。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返还车辆未果,遂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河南某不锈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朱某,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然而朱某却不配合履行,推脱没时间。
同时执行干警了解到,若不能及时将涉案车辆执行到位,就会因该车是国五排放标准而影响车辆的二次出售。为减少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损失,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7月3日,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河南某不锈钢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巩义实地查找车辆。
然而到达该公司后,公司保安及相关负责人李某,耍无赖拒不配合交付车辆。李某声称其中一辆车辆不在厂区并且关闭厂门要求执行干警等待法律顾问朱某前来处理,妨碍执行干警带走涉案车辆。
其实,李某声称不在厂区的这辆车,执行干警在交涉中注意到已被厂区工人开走进行藏匿。烈日当空,执行干警不畏酷暑经长时间交涉无果后,便在偌大的工厂里查找涉案车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执行干警四处查找,终于在一个隐蔽的车间里找到了该涉案车辆。
面对这般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及批评警告,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及迫于执行的压力之下,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将两辆涉案车辆交付。(王若萌 翟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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