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本是个人立身之本,也是经商之道。然而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所执行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身为“生意人”的被执行人崔某却整日东躲西藏,试图逃避还款义务。6月17日上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崔某同申请执行人弓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将2万7千余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弓某常年在郑州从事建材生意。自2014年起双方就有业务往来,弓某多次安排员工为崔某送货,双方约定货款月结,而崔某却拖欠了多笔货款不支付。后经双方对账,崔某累计共拖欠货款2万7千余元。2017年2月,崔某为弓某写下了一张保证书,约定在2018年5月1日前将货款付清。
然而崔某却食言了,约定的还款期过了半年多,崔某仍分文未付。多次催讨未果后,弓某将崔某起诉到了惠济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崔某于2019年1月20日前,分两批将2万7千余元货款支付完毕。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崔某却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弓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崔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崔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崔某已更换了营业地点,并以出差为由四处躲藏、逃避执行。鉴于以上情况,惠济法院依法将崔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6月16日晚,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崔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在返程途中及在办公室内,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崔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其如继续拒不履行,将可能会被司法拘留。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崔某表示愿意还款义务。眼见崔某的态度有所转变,执行干警决定“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执行法官耐心诚恳的办案态度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崔某与弓某顺利达成了和解协议。崔某当庭兑现了执行款。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鲁维佳 魏巍)
记者27日从西安交通大学获悉,该校金属材料强度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光电子材料及界面课题组提出了分子掺杂有机光伏器件中的活性层优化模型,揭示了掺杂剂在其中的作用机理并提出了一种可控的高效掺杂器件制备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