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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伤人主人拒赔 法官耐心劝说促和解

2019-06-12 16:50:09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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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清点执行款

眼下,饲养宠物成了不少人生活中一项爱好,但随之而来的,是因疏于管理所导致的宠物伤人事件时有发生。2019年6月11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执结一起因羊伤人所引发的饲养动物侵权纠纷,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邓某、万某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拿到了全部4万余元执行款。

2018年2月的一天下午3点多,王某在工厂宿舍外操场上散步时,被突然从左侧蹿出的一只羊撞倒。随后,这只羊还对王某进行了几次攻击,导致王某受伤。事发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了近万元的医疗费用。而羊的主人,邓某和万某却在仅垫付了8000元医疗费后就对王某不再理会。

因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王某将邓某和万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两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法庭上,邓某和万某辩称,其饲养的羊不会无缘无故攻击人,王某受伤应与其对羊的逗弄行为有关,且王某所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受伤是由于羊撞击所导致的,两人在王某住院期间已垫付了8000元的医疗费用,已尽了人道赔偿义务,故应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惠济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邓某和万某饲养的羊攻击王某,致使其受伤,且并无证据证明王某对损害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故邓某和王某两人作为羊的所有人及管理人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邓某和万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1千余元。

因判决书生效后,邓某和万某并未主动履行,王某便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官向申请执行人王某耐心释法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邓某和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两人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履行义务。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两人,向其详细讲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阐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眼见两人的态度有所转变,执行法官决定“趁热打铁”,将双方叫到一起做思想工作,从情、理、法角度进行劝导。经过近3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被执行法官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为这起饲养动物侵权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鲁维佳 魏巍)

文章关键词:宠物,伤人,拒赔,法官,执行 责编:杨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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