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罗女士以刘某等人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刘某等人的刑事责任,二七区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事情还要从罗女士与郑某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说起。2017年6月,郑某等人向罗女士借款200万元,并出具了借据及收条。借款到期后,郑某等人未能及时偿还借款,罗女士向二七区法院提起诉讼,二七区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郑某等人偿还罗女士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
2018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郑某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郑某等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七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郑某名下房产张贴腾房通知书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2019年3月,执行干警到郑某房产内了解情况时,在此居住的刘某等人自称与房主郑某为租赁关系,但拒不提供租赁合同,执行干警要求其限期内将租赁合同交到法院。3月底,一直未收到租赁合同的执行干警再次来到郑某房产处调查情况,执行干警向居住在此的刘某等人释法明理后,其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依法将刘某等人带回法院询问情况的过程中,刘某反抗激烈并将执行干警手背咬伤。
鉴于刘某等人的恶劣情节,为打击其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权威,法院依法对刘某等人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陈鹏飞、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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