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以实实在在的办案业绩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新密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组织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自4月3日开展“百日竞赛”集中执行行动以来,共开展专项执行行动2次,出动干警60余人次,依法拘传25人,司法拘留8人,强制腾空房屋18套,当场履行完毕23件,达成和解协议18件,执行到位金额1030万余元。
两地法院联手执行,强制腾房18套
4月3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某小区门口,一场由新密、中牟两地法院联手开展的执行行动正在进行。2014年,被执行人中牟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因工程周转资金需要,向申请人借款1950万元。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拒不归还借款,申请人诉至中牟法院获得胜诉且申请强制执行。后该案经郑州中院指定由新密法院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诉讼阶段查封的被执行人中牟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18套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在财产处置过程中,16名案外人先后对涉案房产提出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称其已经购买了该涉案房屋。经法院审理查明,被执行人中牟某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并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且涉案房屋早在2016年就已被法院查封,同时异议人也无法提供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身主张,于是法院依法驳回了异议人的诉讼请求。之后,该批房屋在司法拍卖中流拍,申请人同意接受涉案的18套房产用以抵偿。但相关人员通过换锁、私自加装铁门等方法人为设置障碍,造成申请人无法实际取得该房屋。
新密法院执行干警此次前来,是对该小区内涉案的18套房产进行强制腾空交付的。早上准备出发时,新密法院执行局翟法官得到线索,异议人将涉案房屋小区路口封堵,并纠集数十名人员意图阻挠执行。其立即将此情况报告院领导,院领导迅速指示司法警察大队抽调10名法警增援此次执行行动,同时联系中牟法院执行局,请求予以协助配合。执行小组到达中牟后,与中牟法院执行局进行对接,中牟法院执行局派出10名干警予以配合。同时,中牟法院依据警法联动机制,通过警法联动办公室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出警配合此次腾房行动。执行干警到达涉案房屋所在小区门口时发现,该小区的两个大门,一个被6辆小轿车封堵,一个被一辆铲车封堵,周围还聚集有30多名人员。执行干警查看形势后,迅速稳控现场秩序,当地派出所所长也随即带队赶到执行现场,配合稳控工作。面对相关人员封门堵路的阻挠行为,新密法院执行干警对现场人员释法说理,晓明利害,警告封堵路口的车辆须在20分钟内撤离,否则将拖车并追究涉事人员责任。期间慑于强大的执行阵势,有两台车辆自行驶离。20分钟期限满后,执行法官一声令下将堵路车辆全部拖走。随着开锁公司打开铁门,执行干警进入小区内,对18套房屋一一进行强制腾空。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对阻挠执行的人员予以严厉训诫,告知妨碍、阻挠执行的严重后果,对拒不配合的予以强制带离。经过执行干警6个多小时的努力,18套房产全部顺利腾空完毕,并现场交付给申请人,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长期躲藏外省,偷偷返乡被拘留
2014年,被执行人郭某以生产经营急需资金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000万元,借款到期后,郭某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申请人诉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其本人为逃避执行,隐藏行踪。后经多方线索核实,郭某为逃避债务,长期躲藏于海南省某处,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僵局。4月10日,在新密法院开展的第二次集中行动中,执行法官得到申请人提供线索,长期躲藏在外的郭某出现在新密市区某茶社。于是立即带队赶赴执行现场,将正在茶社内品茶的郭某逮个正着,郭某随即被带回法院。经询问,原来被执行人郭某此次是临时偷偷返乡。被带回后,郭某态度坚决,不思悔过,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法官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在被拘留3天后,郭某终于低头认错,联系家人前来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在法官努力下,郭某当场履行5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履行事宜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自投罗网,无巧不成书
2016年,被执行人孙某以给儿子买房为由分两次向申请人借款共计9.9万元。借款到期后,孙某拒不还款,申请人诉至法院。后该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孙某偿还原告借款9.9万元及利息。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将孙某银行存款4000多元依法冻结并扣划。除此之外,并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孙某下落,但孙某为逃避执行,躲藏行踪,始终不露面。
4月10日下午,孙某突然来到新密法院民事法官办公室,找法官理论,表示不服法院判决。民事法官正在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身在执行大厅的执行法官得知了该情况,立即前去将其控制并带回执行大厅。面对法官的劝告,孙某假意表示愿意联系家人筹钱还款,却利用打电话的空隙溜出执行大厅意图逃跑,被执行法官当场控制。鉴于孙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这下,孙某慌了神,联系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孙某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竭全力促执行,守正义保民生
4月10日,申请人家属从执行法官办公室拿到了40万元执行款,激动地说不出话来。2014年,被执行人郭某与申请人发生争执,将申请人打伤致残。后该案经法院审理,被执行人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判决其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40余万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郭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处置,执行到位6万余元。除此之外,郭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其本人也在监狱中服刑,案件陷入僵局。但是,看着申请人因伤致残,又迟迟拿不到赔偿款,执行法官内心并未放弃,努力寻找一切执行线索。终于,执行法官得到一条线索:被执行人郭某在城区有一块宅基地,几年前,他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并重建为一套门市房。执行法官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实,经查,该门市房所在宅基地确系郭某所有,且这套门市房现有较高价值,法官遂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封,并启动财产处置程序。而此时正逢郭某刑满出狱,他得知该情况后,主动联系亲朋好友凑齐40万元,将全部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韩新远 鲍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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