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人在杭州,被告生病住院。如何让当事人少跑路,还能提高办案效率?近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微信群,借力现代科技,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建微信群快速结案
原告李某、被告张某因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到管城法院。法院立案后,该案分到党组成员、副院长庞炜负责审理。接到此案后,庞炜副院长了解到,原告目前人在杭州,被告生病尚在住院。若组织双方到法院开庭或者调解,必然会花费太多的时间。
为最大程度的方便当事人,庞炜副院长征求双方同意后,邀请原被告双方加入微信群。加入微信群后,庞炜副院长首先核实双方身份信息,接着主持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在微信群里,双方当事人各自发表意见,庞炜副院长居中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
减少当事人诉累
“当事人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自今年1月份以来,管城法院庞炜副院长带领的审判团队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邀请双方当事人加入微信群聊,借助微信快捷、方便的特点建立快速调解平台,随时随地可进行调解,不受时间、地点的约束。目前该团队通过微信群已调解25件,撤诉6件,驳回起诉7件,调撤率达75%,平均审理天数20天,圆满完成每个月的结案计划,实现均衡结案的目标。
微信群调解,各方身份如何确认?据介绍,各方加入群聊后,首先要求各方当事人手拿身份证自拍近照发到群内。是代理人的,还要求拍摄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用来证明身份及代理权限。
借助微信群调解可以省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奔波,对于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还可以通过群聊让各方当事人将证据拍照发群里进行举证、质证,省去开庭时举证、质证的时间。据了解,在庭审调查环节,以往举证、质证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工作,就算是庭前组织举证、质证,也需要法官组织各方到庭,来回往返法院,耗时耗力。
创新调解举措,利用微信群调解不仅拓宽了调解渠道,丰富了调解途径,而且提高了调解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徐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