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还让你们跑一趟,赵某平常都见不到人,要不是朋友告知,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堵上他……”11月24,恰逢周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人李某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后,立即拨通了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的电话,使他感动的是,接到电话,承办法官没有犹豫,第一时间就赶到了赵某家中,在将赵某拘传回法院后,赵某得知自己因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将拘留时慌了,立即主动与亲属联系归还了欠款。
同样是周末,11月24日,一幕申请执行人激动万分,被执行人忏悔检讨的场景在新郑法院执行局上演。2017年2月,被告赵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原告李某诉至新郑法院,要求赵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履行偿还20000元欠款的义务。
判决生效后,赵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李某于2018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王现民多次主动与被执行人联系,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性,规劝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然而,赵某依旧不愿还款。法院随即对赵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了调查。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8年10月,被执行人赵某被拘传至法院,当时赵某借口与另一被执行人有债务纠纷请求法院给时间让其找人,并主动写下保证书:“保证无论是否找到被执行人,月底前一次性将欠款15000元付清,执行现场,赵某归还了李某5000元欠款。”还款期限届满,赵某却玩起了“失踪”,企图通过拒不接听法院电话等方式逃避执行。
“王法官,我是您一起案件的申请人李某,我现在就在被执行人赵某楼下,赵某就在家中……”一通举报电话给陷入僵局的案件带来了转机。原来,申请人李某拜托赵某所在小区的保安帮他留意赵某何时归家,24日赵某在小区门口的早餐摊儿吃饭,被发现,李某随即电话连线了法院执行局。
被拘传回新郑法院执行局,经过相关释法,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在当场写下检讨书后,最终将15000元欠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还清,此案得以执结。(左世友 王利)
当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志捷兴冲冲来到濮阳市某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的苗木种植场地时,他看到的只有仍在生长期间的园林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