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夜里,河南省新密市的天空还在淅淅沥沥下着雨,该市某镇的道路上,一辆新密市人民法院的警车警灯闪烁。夜色已深,雨天路滑,乡村的道路也没有路灯,视线很不好,但是这都不能阻挡干警们的脚步,他们快速地向着目的地驶去。
这次要去的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被执行人张某的家中。2018年3月,被告张某驾驶一辆中型货车与原告吴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使原告车上一名人员受轻微伤,造成伤一人、车损两台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吴某将被告张某诉至新密法院。该案在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庭支付部分款项,并承诺在7月10日前向原告支付剩余的1.9万元。约定期限到期后,被告张某却并未按约定履行。原告多次与张某联系,张某却一直推拖,后来就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就在刚才,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吴某的电话,吴某表示他现在就在张某家楼下,看到张某家的灯亮着,张某应该在家,希望法官能够前去帮助其解决问题。此时承办法官接到该案件才十几天的时间,已经按程序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张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经查询,事故货车并非张某所有,其系驾驶人。张某名下除一辆农用三轮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原告吴某系河南省夏邑县人,为了这个事故的处理,从最初的协商处理到诉讼、调解,他没少往来奔波,这次他是抽空专程赶来处理这个事的。执行法官接到吴某电话后,没有任何迟疑,立刻联系同事赶赴单位集合,前往位于该市某镇农村的被执行人张某家中。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法官发现张某现住在该村新农村小区中。考虑到新农村中同楼居住的多为近亲属,为避免直接进入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激化现场局势而发生突发情况,法官与申请人吴某沟通安排,决定由吴某先行敲门进入屋内探查情况,并尽量与张某进行沟通协商,避免激怒被执行人。吴某进入屋内后,同张某进行沟通,要求张某按调解书约定支付剩余赔偿款。在二人的沟通协商中,张某情绪始终保持稳定。再次协商无果后,申请人吴某起身假装离开,走到门口打开门,此时已悄悄蹲守在门外的执行干警立刻进入屋内,快速将张某控制,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张某反复声称自己现在经济困难,无力履行。法官经现场核实,张某名下的农用三轮车年久失修接近报废,已无变现价值。随后,法官依法传唤张某将其带回法院。在路上,法官继续向张某详细询问其家庭经济情况。经了解,张某系货车司机,靠跑运输为生,近日他腿部意外受伤,无法继续工作,现在家休养,一时之间经济紧张。回到法院后,法官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商。他一边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要求其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同时耐心做申请人吴某的思想工作,讲明被执行人目前的实际困难情况,希望他能理解体谅。最终,在法官的努力工作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家人现场向吴某转账5000元,同时保证余下的款项1个月内付清,案件顺利执结。此时已接近凌晨1点钟了,看到案件顺利执结,法官略显疲惫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申请人吴某不断向法官致谢,连连表示没想到法官对自己的案子如此重视,短短十几天就帮自己解决了问题,更被法官深夜冒雨全力执行、耐心细致化解矛盾的工作作风所感动,连声称赞新密法院法官执法为民,甘于奉献。(鲍志刚 冯培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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