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陈德亮 禹亚光)近日,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一叠多达80多万元的现金在保安人员的专程护送下放在了该指挥中心的办公桌上。至此,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
在申请执行人新乡市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夏某及新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依照有关法律程序,红旗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夏某偿还新乡市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本金60万元,利息20万元及诉讼费1.4835万元。然而,真正执行起来并没那么顺利,尽管传票已送去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情况通知书已下达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决定了,限制高消费令已传达了,可被执行人却迟迟不肯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此案的红旗法院执行局法官彭晓明考虑到这一案件的执行款数较大,短时间内一下子把钱全部拿出也有一定的困难,于是在给夏某耐心释法并做通思想工作的前提下,还多方协助夏某去亲戚朋友家凑钱,帮助其要回别人欠他的款项,使夏某切实感受到了彭法官温情,体验到了人民法官的温暖,更懂得了欠债还钱的深刻道理和彭法官一帮再帮的用心良苦,不久便把80多万元现金凑齐,且在保安人员的护送下直接把钱送到了红旗法院执行局。
案件执结了,双方均对彭法官的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表示由衷敬佩,对彭法官的执行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向彭法官他们致以最为崇高的谢意。
11月23日上午,赵秀珍老两口在驻村工作队干警韩露的带领下来到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执行款的划拨手续,当执行法官陈勇将4000元执行款划拨到赵秀珍的社保卡账号中时,老两口激动的说“谢谢,谢谢法官们!”
11月22日,家住嵩县闫庄的朱某某将一面镶有“公正执法、一尘不染”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的手里,不停地道谢。
11月23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举行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执行款发放仪式。
11月23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部分基层法院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新闻发布会,并集中发放执行款1340余万元。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迅来到晁陂镇把40000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魏某的家中。魏某激动地说道:“周法官,太感谢你了,谢谢你把钱送过来!”
11月21日上午,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举行农民工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杜积慧将61万元执行款发放到农民工兄弟手中。
11月21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来到邓州市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发放执行款共计4800310元,涉及小麦种植回收合同纠纷等21案42人。
2017年11月5日,拿着“失而复得”的三万元钱,申请执行人郭某既感激又有些不好意思,向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声致谢。
2010年11月4日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规定,刘某与张某离婚,婚生女刘璇某由张某抚养,刘某每月1日支付抚养费360元。
2015年4月,当时家住平顶山市石龙区梁洼镇某村的赵某在互相打斗中将许某眼睛打伤致残,赵某于2016年3月被提起公诉,许某也对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起初赵某一直按时履行赔偿责任,付至2017年初后,就不再支付了,许某也再没打通过赵某电话,许某无奈向鲁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6日上午,襄城县麦岭镇沟赵村的赵某芳从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手中接过29.4万元执行款时,开心和激动无以言表,一句句朴实的“谢谢”是对襄城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好评价和鼓励。
11月13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申请执行人时某家中,将2万余元执行款送到时某手上,时某感激不已。
经过一番交涉,银行将案件执行款及利息320万元从申请人账户上扣划至宛城区法院账户。
1月8日下午,领取到案款二十余万元后的刘某喜笑颜开:“当初虽然双方自愿达成调解,但被执行人一直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何时能将这二十多万元拿到手自己心里还没有底,没想到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不到半个月就通知我说案件已经有了眉目,这不,刚刚过去半个月,就通知我来领取案款,执行法官全力执行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真是好样的。”
申请人李某等五人到舞钢市法院领到40余万元的执行款,内心感激无以言表,几个家庭重新过上新的生活,当地群众对舞钢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