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柴可 通讯员刘媛 李爽)11月7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在郑州树木园举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现场开庭审判了发生在附近村庄的两起典型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当事人除了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外,还要在犯罪现场补种树苗。
偷倒渣土破坏植被,被判在犯罪现场补种树苗
上午11点多,郑州市樱桃沟管委会黄龙岗社区里,李某在二七区法院法官的监督下补种树苗,他需要补种的树苗数量为150棵,不过才种完一棵他就满头大汗,称种树真是累。
不过,李某被罚补种树苗“不亏”。据介绍,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3日期间,李某为了非法牟利,与村民王某等商量,向王某等位于樱桃沟管委会黄龙岗社区的林地大肆倾倒建筑垃圾,填了大半年,林地里树没了,林也不见了,原来的茂林沟壑填被垃圾填平了。
这个地块虽然是村民王某等所有,但已经在2006年由郑州市林业局征租用于造林,土地性质属于林业用地。李某的行为导致该地块地形地貌及植被严重破坏,林地性质难以恢复。
2017年5月,经人举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11月7日,二七区法院在郑州树木园开庭审判此案,法院院长王炅亲自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李某因触犯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此外,他还要在自己破坏的16.5亩林地上补种树苗,并要保管这些树苗健康成长。
李某补种树苗
三年缓刑期内,他得想法让所种树苗成活
王炅说:“复耕补种就是要让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动,认识到一片树林长大多么不容易,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虽然当事人被判缓刑,但对于他的处罚还要看林地的后期修复效果。王炅说,在三年缓刑期内,他得让这些树木成活了,否则,到时候会考虑取消他的缓刑,予以收监。
据了解,补种需要铺上两米深的土壤,购买合适的树苗,并且要长期管理树木生长,这笔费用都要李某承担,想起自己曾经的行为,李某连称后悔:“当初为了一己私利,破坏了环境,现在别提钱了,快赔死了。”并告诫村民们千万不要学自己,毁坏树木,破坏环境的事情做不得。
当天审理的另一起破坏环境案中,被告人胡某于2016年春节前后,将树权已属于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的23棵桐树以23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审判,胡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海林说:“二七区法院现场开庭审理盗伐林木案件,邀请村民来到庭审现场,让他们得到有效的环保普法教育,也是对森林公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强有力支持。”
成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郑州西南林区纳入重点司法保护
当天,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进行了揭牌仪式。这意味着将郑州市西南林区都涵盖在司法保护的重点范围之内,同时在司法保护基地,将通过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特别是周边村民的环保意识。
王炅在发言中指出:“各类环保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加强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基地迫在眉睫。”
据了解,今年7月份,二七区法院正式组建郑州市区第一家环境资源审判庭。环资法庭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致力于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尽可能阻止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害。同时,注重司法提前介入、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让百姓树立环保意识也是其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