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齐慧)荆某(女)、原某虽离婚近四年,但双方间的财产纠葛却难以平息,成为阻隔两个家庭走向新生活的障碍。10月20日,双方争执不休的财产纠纷在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场婚姻家庭纠纷得以终结。
荆某(女)1989年与原某结婚,生育了三个子女,由于原某脾气暴躁,经常因一些琐事殴打荆某。不堪忍受丈夫暴行的荆某在2013年起诉离婚,法院考虑到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判决不准离婚。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因此改善,荆某心灰意冷,于2014年再次踏进法院,起诉离婚。法庭上,原某同意离婚,双方以及代理人在两个未成年儿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上争执不休。新乡县法院结合双方诉辩意见和证据质证情况,最终准予了荆某的离婚请求,并判决长子归荆某抚养,次子归原某抚养,夫妻共有财产位于原某所在村庄社区的楼房一座归原某所有,所建另一处地基归荆某所有,由原某补偿荆某50000元。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荆某撤回了上诉,原某因未提供有力证据,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裁判结果。
2015年9月,荆某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查,原某名下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中止。2017年6月,荆某申请恢复执行。由于原某居住的村庄离法院很近,执行干警只要路过,就上门找原某谈案件的问题,在一系列执行措施的压力之下,加之干警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谈心、劝导、教育下,原某渐渐转变了思想。
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荆某、原某终于坐到了一起,本着对两个未成年儿子的愧疚和歉意,荆某放弃了50000元的执行请求,原某也承诺原判决归荆某所有的在建地基,由自己建好房屋后交付给长子所有。
今年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信念,创新工作方法,为执行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10月24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新刚带领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柘城法院考察交流执行工作经验。
10月24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新刚带领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柘城法院考察交流执行工作经验。
10月24日上午,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秋季“执行风暴”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街头为群众发放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宣传页,讲解法律方面的知识和问题,为法院执行工作“预热加温”。
10月24日上午,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秋季“执行风暴”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街头为群众发放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宣传页,讲解法律方面的知识和问题,为法院执行工作“预热加温”。
今年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定信念,创新工作方法,为执行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罗法官,让您费心了,感谢您为我解决了大难题......”10月23日,一起长达三年的中小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山东某木业加工厂负责人高某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罗喜涛送锦旗表达感谢。
2017年9月22日凌晨,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按照百度云的提醒,将在金融执行组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李某的儿子李某某顺路捎带拘传。
10月19日中午,辉县市薄壁镇村民龙某某因阻碍依法执行被拘留。
10月20日上午9时许,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门外锣鼓喧天。路人纷纷好奇张望,只见一行人抬着写有“清正廉洁”四个大字的牌匾放在了执行局门口,事情的缘由还要从10月3日说起。
近日,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交巡大队申请执行户某某行政处罚一案。
近日,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交巡大队申请执行户某某行政处罚一案。
10月23日下午3点,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紧急电话,该县潭头派出所民警在对班车上乘客查验身份证时,发现一名乘客是县法院报批的临控失信老赖,遂将其控制。
10月23日下午3点,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紧急电话,该县潭头派出所民警在对班车上乘客查验身份证时,发现一名乘客是县法院报批的临控失信老赖,遂将其控制。
2017年3月,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调解,三被告承诺分10期返还许某本金20万元及利息11000元,于2017年底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