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宗珂)9月21日上午,新乡市拘留所会见室内,在拘留所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郑某及其家属向卫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出具17万元的转账记录及还款计划。
9月20日晚9点,被执行人郑某因虚假申报财产被卫滨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并于同日送拘至新乡市拘留所。 事情的起因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郑某于2012年向张某借款28万元,约定用期8个月。逾期郑某未归还,张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卫滨法院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郑某仍未履行且虚假申报财产,被采取拘留。
被送进拘留所,郑某思想防线已有所松动。拘留期间,新乡市拘留所民警利用该有利时机,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在化解矛盾的关键节点更是及时通知执行干警到场参与,利用法院的专业优势予以进一步说服和引导,最后郑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要配合法院的执行,主动履行。
6月30日上午,新乡中院与市公安局举行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成立挂牌仪式,并就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举行对接座谈会。这标志着新乡市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对被拘留人员全面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社会大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乡法院系统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和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拘留所的助力执行更是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2017年9月13日,正在对这个案件百愁莫展的执行三庭庭长余小舟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其已经找到沈某,沈某外出回来在家中收稻,余小舟赶紧整合执行队伍前往沈某家中。
西华县公安局拘留所积极创新拘留人员管理教育新模式,坚持“管教并举、教育为先”,主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成功化解了两名在拘人员的宅基纠纷,清河驿乡村民王某剑送上题为“创新教育,金牌调解”的锦旗表示感谢。
近日,红旗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对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教育、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在拘留所写下悔过书,其家人积极筹款,主动履行了义务,案件圆满执结。经申请人申请,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拘留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西峡法院积极与拘留所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对拘留所的“老赖”进行司法训诫,教育感化,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西峡法院积极与拘留所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对拘留所的“老赖”进行司法训诫,教育感化,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8月16日早上6时,蹲守了一夜的执行局干警敲响了被执行人李海永的家门,吹响了这场短暂的抓捕战役最终的号角。
7月31日,信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侯钦东先后到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调研,看望慰问在一线默默奉献的监管民警,并在市看守所履行“当一天看守所长”职责,亲身体验看守所工作,查找、解决看守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这两天有点热,人容易冲动。豫东宁陵县一夫妻因琐事吵架,妻子竟然拿车牌撒气将车牌折断,郁闷的丈夫酒后驾车外出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因涉嫌酒驾被宁陵警方拘留。
7月12日清晨5点,随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的一声令下,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这次“夏季雷霆”执行行动中出动干警50多人,警车10辆,兵分三路,利剑再次出鞘,剑指老赖,当天共抓获老赖19人,其中履行执行义务的5人,执结5案,拘留14人,执结金额6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因一堆柴草引起一场打斗,伤人者李某甲付出了惨重代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4万多元。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赔偿部分,李某甲拒绝履行,再次被送进拘留所。
7月10日上午,刚上班,邓州法院执行法官刘剑就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电话,张某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刘法官,李某的家属今天大清早都找到我们,跟我们说好话,说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只求法院快点解除拘留措施,好让李某快点出来。”
6月15日,平舆县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华依法进行拘留。
6月21日,鲁山法院执行局刘鑫源、程相哲两名执行法官再次拘留一名老赖送看守所后,临时决定再次集体会见教育“老赖”时发生的一幕,当听到在拘留所的昔日“老赖”们集体向法院“投降”,扎堆儿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着实让两位执行法官大吃一惊。
6月21日,鲁山法院执行局刘鑫源、程相哲两名执行法官再次拘留一名老赖送看守所后,临时决定再次集体会见教育“老赖”,当听到在拘留所的昔日“老赖”们集体向法院“投降”,扎堆儿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着实让两位执行法官大吃一惊。
男子秦某签下还款保证书,却不及时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最终将自己“送”进拘留所。 承办法官侯根良多次与秦某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秦某表示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