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魏新涛 宗珂)2017年 9月7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凌晨集中执行行动中,在儿媳协助下藏到衣柜中的王某被辉县市法院依法司法拘留。9月8日晚,王某的儿子将案款交到法院,在全家人从始至终的通力“合作”下,该案顺利执结。
王某的女儿因做生意需要向崔某借款,王某作了担保,借款到期后未还。崔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王某和女儿同意分两期偿还崔某借款4.8万元。因王某及女儿未按期履行,崔某于2016年10月2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人员多次到王某和其女儿家中执行,王某的女儿不在家中,王某一味推拖,长期规避执行。在9月7日凌晨的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敲了半天门,王某的儿媳才打开了房门。执行人员询问王某是否在家,其儿媳称不在家,但脸色看上去不是很自然。因王某的儿媳迟迟不开门,执行干警怀疑王某很可能在家中,经仔细搜查,发现了躲在衣柜中的王某,当身材较胖的婆婆从狭小的衣柜中钻出来时,其狼狈相让在场的刚刚还说谎的儿媳相当难堪。经询问,无履行诚意,随即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第二天下午,得知母亲被拘留的王某儿子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代母亲履行了生效判决文书规定的法律义务。
8月19日,淇滨区幸福里小区的张女士说,她把婆婆的药全扔了,婆婆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结果迷了路,幸好被好心人送了回来。原来,那天出门后,张女士的婆婆想去汽车站,结果走错方向迷路了,幸好被好心人送了回来。
婆媳,是千百年来婚姻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婆媳相处的好坏,男人这块夹板当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了婚姻的幸福度,往往也是婚姻能否存续的关键点。
作为“好人之乡”的西平县芦庙乡,经过近年来对先进人物的培育弘扬和对厚重文化的传承,打造出了一批不同行业的好人群体。芦庙村委唐庄村的王海枝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激励广大妇女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的社会风尚,3月8日上午,确山县普会寺镇举行第一届“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表彰大会,镇党委班子成员、受表彰的“好婆婆、好媳妇”以及全镇妇女代表齐聚文化广场庆祝“三八”节。
月8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茶庵乡隆重召开庆“三八”暨“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表彰大会,对31户“最美家庭”示范户、18名“好婆婆”先进典型和18名“好媳妇”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3月3日上午,确山县召开第四届“好婆婆”、“好媳妇”表彰会。县委副书记牛清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曹亚红等领导出席会议。全县十佳“好婆婆”、十佳“好媳妇”受到表彰。
在2月26日上午,汝州市洗耳河街道召开了2016年度总结表彰暨2017年工作安排大会上,20名好婆婆好媳妇、12名最美保洁员受表彰,在会场显得格外注目。
“今天能够被评为好媳妇,非常激动。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对待自己的父母,在左邻右舍起好带头作用”。刚刚受到“好媳妇”表彰的汝州市陵头镇陵头村四组村民李伟峰激动不已。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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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下午,汝州市陵头镇陵头村的文化大院内,座无虚席,偌大的一个院子被挤得满满当当。这里正在举行陵头村2016年度“好婆婆好媳妇”表彰大会。
她十几年如一日,无微不至地照料卧病在床的婆婆,照顾近百岁行动不便的奶奶。如今,一家人四世同堂,相亲相爱,其乐融融,她不仅赢得了居民们的敬仰,也为全社区的妇女做出了表率。
“我觉得好婆婆对待自己儿媳妇就应该像对待自己闺女一样。孩子们在外忙活,我在家把家里拾掇好。今天能评上了好婆婆,自己觉得可高兴了。”家住汝州市陵头镇杨寨村二组的村民侯娟被评为村里的好婆婆,心里高兴极了。
胡玉珍,今年69岁,西平县芦庙乡张崔吴村古桂庄村村民。1968年她和张献甫结婚,先后生下三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