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美好生活的开始,是城市亮丽的底色。为进一步普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群众文明意识,树立良好社会风气。3月1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办事处组织志愿者在机关门口及各村开展“宣传践行文明条例,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向村民和商户发放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材料,耐心、积极地向大家宣传讲解,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祭祀、文明使用网络、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倡导村民邻里之间相互礼让、还提到了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注意垃圾分类,携犬出户时要栓好犬链等和大家息息相关的良好生活习惯。群众也积极参与其中,举例说明自己生活工作中的文明行为,并笑着表示要积极践行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
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次志愿服务活动既是一次《条例》宣传活动,也是一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活动,引导大家从点滴做起,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让文明成为广大群众的生活习惯,为共建和谐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李璟芳)
3月1日,西平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干部职工领会《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意义,增强文明行为意识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3月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板桥镇政府组织开展“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主题宣传活动。
3月1日上午,驻马店开发区开源办事处按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2022年“河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活动。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行为,3月1日,邮储银行郑州市上街区支行开展“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主题实践活动。
为提高广大镇民群众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营造全镇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培养文明习惯,
3月1日,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在二楼会议室认真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3月1日,新蔡县古吕街道组织开展“学《条例》倡文明”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
3月1日上午,驻马店开发区金河办事处组织五个社区志愿者在辖区内共同开展2022年“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活动。
3月1日,汝南县宿鸭湖街道组织道德模范、乡村光荣榜上榜人物等先进典型代表及志愿者走进宋庄社区开展以“学文明条例、做文明市民”为主题的实践日活动,引导广大城乡群众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
3月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街道积极响应,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学条例 倡文明”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