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豫0104执恢532号
楼文建:
本院在执行郑州吕冬冬申请执行河南东阳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吴晓龙、韦彦仁、楼文建、张红杰、卢寿福、卢希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申报财产令,责令你们即日履行(2019)豫0104民初1295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义务,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楼文建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弓背街46号1号楼2单元5层5号(不动产产权证号:0701077830)房产予以评估(询价)、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办理本案的评估(询价)、评估(询价)报告送达、拍卖裁定书送达等执行过程中相关事宜通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吕冬冬应于公告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局209室办理有关案件询价、评估(包括摇号确定评估机构通知书)及评估(询价)报告送达、拍卖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到即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七月五日
责任编辑:张迪驰